為做好我校2021年接受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部署,按照《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2號)和《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加強科學選拔,規(guī)范工作程序,保證公平公正公開,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一、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接受推免生工作。研究生院負責接受推免生具體工作的布置、指導、審查及監(jiān)督等。
各學院(中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接受推免生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制定本學院(中心)接收推免生簡章,遴選參加接受推免復試工作的專家和工作人員,并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組織考生進行復試考核,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各學院(中心)成立由院黨委書記任組長的接受推免工作監(jiān)督巡視組,負責對本單位接受推免工作進行全過程的監(jiān)督及巡視檢查,公開有關信息,受理考生申訴并及時妥善處理。
校紀委辦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在接受推免錄取工作中對國家招生政策、法規(guī)、制度和紀律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對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jiān)督,保證招生任務順利完成。
二、接收專業(yè)
2021年我校預計接收推免生1300人左右。接收專業(yè)涉及經、法、管、文、史、哲、理、工、農9個學科門類的83個學術學位專業(yè)和16個專業(yè)學位類別。僅全日制專業(yè)接收推免生。具體接收專業(yè)詳見附件《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1年接收推免生專業(yè)目錄及擬招收人數(shù)》,或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中國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查閱。
三、申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yōu)良,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二)獲得本科就讀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三)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創(chuàng)新意識和科研潛力,學習成績優(yōu)秀,專業(yè)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yè)前列。
(四)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1、公開發(fā)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
2、參加社會實踐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
3、參加專業(yè)領域全國學術活動并獲獎;
4、作為學校優(yōu)秀學生派出國外、境外知名大學學習1年以上。
四、申請材料
申請考生須向所報學院(中心)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學生證;
(二)歷年學習成績單(須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三)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或TOEFL、GRE成績等體現(xiàn)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
(四)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體檢證明;
(五)各類獲獎證書;
(六)能體現(xiàn)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科研成果等。
以上材料(一)至(四)為必須提供項,(五)(六)不作為必須提供材料,供復試專家組參考。上述所有材料一經提交恕不退還,考生須以原件掃描件或照片形式,將上述材料發(fā)送至報考學院公布的電子郵箱。材料文件格式、文件命名方式、各學院郵箱地址詳見各學院接收推免生簡章(鏈接)。申請考生須確保提交的材料真實可靠,材料原件于入學復查時再進行核對,一經發(fā)現(xiàn)材料有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五、接收流程
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統(tǒng)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tǒng)。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已經參加我校夏令營或研招校園開放日的考生也要通過此系統(tǒng)進行報名。
(一)考生注冊及繳費
2020年10月5日左右(具體時間見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站),開通已審核通過推免生的注冊、網上支付功能。獲得本科畢業(yè)學校推免生資格考生登錄中國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tǒng)”完善個人信息、網上繳費。
(二)考生報名、學院發(fā)送復試通知
2020年10月12日,“推免服務系統(tǒng)”開通推免生報考、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功能。接收推免生的學院/中心(以下簡稱接收學院)通過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分批次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電話咨詢申請學院)??忌氃趯W院規(guī)定的時限內接受復試通知,否則視為不同意參加復試。
(三)復試
1.各學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接收校內外推免生的資格審核、綜合考核和確定擬錄取名單等工作。接收學院應及時公布復試的具體工作安排,同意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須按時參加復試。具體復試時間由接收學院自定。所有復試和擬錄取工作應在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
2.復試內容及形式。復試突出對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xiàn),
強化對考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核,注重考生在學期間的過程性評價。復試采取網絡遠程方式。具體的復試考核辦法、復試內容和復試平臺等相關要求由接收學院制定并對外公布,考生屆時須隨時關注接收學院網站公告。
(四)錄取
1.各接收學院要注重對學生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各接收學院根據(jù)招生計劃及考生學術背景、復試成績等擇優(yōu)確定待錄取名單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考生發(fā)出“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接收學院規(guī)定的時間內接收“待錄取”通知,否則接收學院可取消其“待錄取”資格。接收“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列入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六、工作要求
(一)各接收學院要嚴格過程監(jiān)管,強化復試平臺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二)參加接收推免生工作人員如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參加復試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不能參加此次推免生復試與錄取工作。
(三)復試結束后,全部原始材料由學院進行保存,以備查閱。
七、學費及獎助體系
(一)學費
2021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收費標準及學制如下:
收費項目 | 計費單位 | 學費標準 | 學制 |
1.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 元/生·學年 | 8000 | 3年 |
2.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 |
|
|
|
(1)社會工作 | 元/生·學年 | 8000 | 2年 |
(2)國際商務 | 元/生·學年 | 15000 | 2年 |
(3)稅務 | 元/生·學年 | 18000 | 2年 |
(4)金融 | 元/生·學年 | 15000 | 2年 |
(5)保險 | 元/生·學年 | 15000 | 2年 |
(6)英語筆譯 | 元/生·學年 | 13000 | 2年 |
(7)英語口譯 | 元/生·學年 | 13000 | 2年 |
(8)新聞與傳播 | 元/生·學年 | 8000 | 2年 |
(9)資產評估 | 元/生·學年 | 15000 | 2年 |
(10)農村發(fā)展 | 元/生·學年 | 10000 | 2年 |
(11)農業(yè)管理 | 元/生·學年 | 10000 | 2年 |
(12)會計 | 元/生·學年 | 30000 | 2年 |
(13)公共管理(MPA,全日制) | 元/生·學年 | 19000 | 2年 |
(14)應用統(tǒng)計 | 元/生·學年 | 12000 | 2年 |
(15)電子信息 | 元/生·學年 | 10000 | 2年 |
(16)法律碩士(法學,全日制) | 元/生·學年 | 10000 | 2年 |
(17)法律碩士(非法學,全日制) | 元/生·學年 | 10000 | 3年 |
若后期收費政策有變動,實際收費標準以學校財務部網站“收費公示”欄目公布的“2021年各專業(yè)收費標準與相關收費項目及標準”內容為準。
(二)獎助體系
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碩士新生獎學金、學年評優(yōu)、專項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和特困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對象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檔案轉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各類獎助學金評選辦法可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網站查詢(鏈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1.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學制年限內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
2.碩士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2000元/生•年(占20%),二等獎8000元/生•年(占50%),三等獎4000元/生•年(占30%),實行動態(tài)管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原則上享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享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按錄取當年評定的學業(yè)獎學金等級享受獎學金。
3.碩士新生獎學金:當年錄取的推免生經入學資格審查通過、注冊學籍后,均可獲得碩士新生獎學金。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
4.研究生科研與實踐成果獎勵項目用于獎勵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發(fā)表或完成的優(yōu)秀科研與實踐成果,包括學術論文、學術專(譯)著、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實踐或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項目等。
5.研究生學年評優(yōu)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yōu)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3%;優(yōu)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5%;單項獎,獎勵比例為12%。以精神鼓勵為主,均不設獎金。
6.“三助”助學金用于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
7.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研究生個人發(fā)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校可資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八、信息公示公開
我校將通過網站主動公開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錄、復試辦法、擬錄取名單等全部信息,同時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公示公開。擬錄取名單除在接收學院公示外,還將全校統(tǒng)一公示10個工作日。
九、監(jiān)督與申訴
各學院(中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接收推免工作的監(jiān)督和指導,派專人并設立專線(電話與郵箱)負責受理考生投訴、申訴等事宜,并按要求妥善處理。學校申訴電話:027-88386706,郵箱:jw@zuel.edu.cn。
十、其他事項
(一)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旦發(fā)現(xiàn)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二)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
(三)推免生注冊、報名、網上繳費及擬錄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不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現(xiàn)場確認。
(四)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一)接收推免生學院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http://yzb.zuel.edu.cn/2016/0603/c4636a164327/page.htm
(二)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6706
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yzb.zue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