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中農業(yè)大學2021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接收方案》和相關推免文件精神,結合外國語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專業(yè)及名額
我院設有外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碩士點,英語語言文學和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兩個二級學科碩士點,以及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點(MTI)。接收推免生專業(yè)為:
1、外國語言文學(英語語言文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兩個方向)
2、翻譯(英語筆譯)
我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人數(shù)為17人,其中英語語言文學2人,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4人(包括外語教學2人,翻譯學2人),翻譯碩士(英語筆譯)11人。
二、組織領導
1.學院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推免工作具體方案,組織并監(jiān)督推免工作開展。
組長:胡守強、覃江華
副組長:秦發(fā)蘭、方紅
成員:潘不寒、范瓊、曾文華
秘書:閔芳、張亞男
2.學院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專業(yè)成績、科研創(chuàng)新成果、競賽獲獎獎項等進行審核鑒定,并組織專家對通過審核的申請人進行復試。
組長:覃江華
副組長:方紅
成員:潘不寒、范瓊、曾文華、院學術委員會成員
秘書:閔芳、張亞男
三、接收基本條件
1.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社會主義信念堅定,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責任感強,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已獲得所在高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4.身心健康,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的體檢及相關要求。
5.具備下列條件的學生可優(yōu)先考慮:
(1)在核心期刊公開發(fā)表與本科學相關學術論文(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2)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國內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獎勵;
(3)在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等社會活動中表現(xiàn)突出。
四、申請程序
1. 申請人應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登錄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http://yz.chsi.com.cn/tm)公示、備案的推免生均可申請。
2.申請人應登陸外國語學院官網查看推免生接收工作安排,10月9日之前將申請材料電子版(PDF格式)發(fā)送到外國語學院郵箱:wgy@mail.hzau.edu.cn。申請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和學生證掃描件;
(2)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3)發(fā)表論文全文、專業(yè)四級證書、各類獲獎證書等掃描件;
(4)符合優(yōu)先考慮條件的其它材料。
3.學院根據申請情況,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評審,審核通過的由學院通知復試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
五、復試安排
1.復試時間
10月10日上午9:00
2.復試內容
主要以面試為主,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現(xiàn)、心理素質、專業(yè)基礎、學術潛力等進行考核。
3.復試形式
學院復試專家小組,由學科帶頭人任組長,小組成員不低于5人,具備副高以上職稱。每位研究生的復試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
考核形式:采用現(xiàn)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等形式。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學位點復試組專家現(xiàn)場集中考核。
六、復試錄取
學院根據擬接收推免生計劃數(shù),確認待錄取的考生并公示。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匯總審核各學院待錄取考生名單,統(tǒng)一公示后上報。
學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放待錄取通知,考生須網上確認“同意待錄取”才能完成錄取過程,待錄取通知在發(fā)出24小時以后失效,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同意待錄取”的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華中農業(yè)大學將不再保留其擬錄取資格。
已被華中農業(yè)大學擬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擬錄取資格。
七、其他說明
1.所有推免生(定向就業(yè)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學業(yè)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獎學金評選條件和標準以學校當年文件通知為準。
2.推免生的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調取檔案等程序完成后預計于2021年6月發(fā)放,體檢工作將在新生入學報到后統(tǒng)一進行。
3.學院將對申請者提交的所有材料進行審查。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須保證真實準確,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應當取消推免資格,已入學的,應當取消學籍,并由推薦高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guī)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未嚴格履行工作職責,違反推免招生政策規(guī)定的,依規(guī)依紀嚴肅處理。
4.實行回避制度,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報名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含本校教職工子女)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院報備聲明。
5.考生對推免生工作有異議,可向學院推免領導工作小組反映,也可直接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申訴。
學院接受申訴與舉報電話:027-87282129(外國語學院)
學校接受申訴與舉報電話:027-87281816(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學校信訪舉報監(jiān)督平臺:http://jbts.hzau.edu.cn。
學院研究生教學秘書及聯(lián)系方式:
王老師
辦公電話:027-87285167,
電子郵箱:wgy@mail.hz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