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學院考研網
2021上海政法學院考研分數線(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第七條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復試基本分數及相關要求。第八條 根據考生報考志愿,原則上按考生報考的學科專業(yè)進行復試,原則上一個考生只能參加我校一個專業(yè)(或類別)的一次復試。
第九條 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強對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學業(yè)表現以及潛在能力素質的考察,將其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 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第十一條 復試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和回避制度。
2021年上海政法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2021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是廣大考研學子和家長朋友們十分關心的問題,招生專業(yè)目錄包含了招生專業(yè)、研究方向、考試科目、學習方式等具體信息,以下是考研派為大家整理的2021上海政法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招生類型 | 招生學科 | 招生專業(yè) | 擬招生人數 |
學術學位 碩士研究生 |
法學 | 法學理論 | 10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20 | ||
刑法學 | 35 | ||
民商法學 | 30 | ||
訴訟法學 | 20 | ||
經濟法學 | 10 | ||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 10 | ||
國際法學 | 20 | ||
國際政治與國際法治 | 10 | ||
法經濟學 | 6 |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5 | |
馬克思主義發(fā)展史 | 3 | ||
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 | 6 | ||
思想政治教育 | 6 | ||
新聞傳播學 | 新聞學 | 13 | |
傳播學 | |||
專業(yè)學位 碩士研究生 |
法律碩士 | 法律(法學) | 70 |
法律(非法學) | 25 | ||
國際商務碩士 | 16 | ||
社會工作碩士 | 20 | ||
新聞與傳播碩士 | 15 | ||
合計 | 350 |
上海政法學院2021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上海政法學院始建于1984年,歷經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上海法律高等專科學校和上海大學法學院等辦學階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上海政法學院為獨立設置的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11月,學校劃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與上海市司法局共建。學校堅持“立足政法、服務上海、面向全國、放眼世界”,秉承“刻苦求實、開拓創(chuàng)新”的校訓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強”的創(chuàng)新發(fā)展之路,努力培養(yǎng)德法兼修、全面發(fā)展,具有寬厚基礎、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思維和全球視野的高素質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學為主干,管理學、經濟學、文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多學科門類協調發(fā)展的學科體系,著力推進法學、政治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心理學、戲劇與影視學等13個一級學科建設,努力創(chuàng)建具有鮮明政法特色的一流應用型大學。
學校設有法律學院(調解學院)、刑事司法學院、經濟法學院(絲綢之路律師學院)、國際法學院、警務學院、人工智能法學院、政府管理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上海紀錄片學院、語言文化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二級學院,擁有法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新聞傳播學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和法律碩士、國際商務碩士、社會工作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4個專業(yè)學位碩士點。學校25名教授有博士生導師資格,與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大學、澳門科技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爾吉斯斯坦國立民族大學、烏茲別克斯坦國立法律大學等國內外6所高校開展博士生聯合培養(yǎng)項目。2017年,學校被上海市教委列為博士學位授權建設單位,同年,與華東政法大學聯合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員。學校招收外國留學生和港澳臺地區(qū)學生,并積極開拓中外合作培養(yǎng)途徑,已與美國圣路易斯華盛頓大學法學院、英國利茲大學法學院等國外著名高校合作開展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項目。
學校堅持學科建設引領發(fā)展,形成了一批特色學科(方向),部分學科在上海乃至全國處于領先地位。學校法學學科為上海市一流學科、上海市高原學科,在2017年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公布的第四輪全國學科評估中獲評B-。2019年法學學科軟科排名位居前17%,超過19所具有法學博士學位授權點高校。2020年5月,我校在全國33所政法類高校中脫穎而出,位列軟科“2020中國政法類高校排名”第4位。
學校積極主動對接國家和社會發(fā)展重大需求,積極服務國家戰(zhàn)略。2013年9月13日,習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組織比什凱克峰會上宣布,中方將在上海政法學院設立“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此后,2014年、2015年、2018年,習主席又分別在上合組織杜尚別峰會、烏法峰會、青島峰會上多次強調中方要依托“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協助成員國培訓司法人才。2017年,“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上海政法學院)被上海市政府列入《上海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發(fā)揮橋頭堡作用行動方案》。
學校充分發(fā)揮“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培訓、智庫和論壇三大功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并受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商務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央部委的委托,圓滿完成一系列對外培訓任務。學校是“一帶一路”智庫合作聯盟理事單位,先后獲批最高人民法院“一帶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檢察院上海合作組織檢察官培訓基地、司法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法律服務委員會中方籌備辦公室、司法部調解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基地、司法部中國—上海合作組織法律服務委員會合作交流基地、教育部批準備案建設的區(qū)域和國別研究中心、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上海教育立法咨詢與服務研究基地、上海市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研究中心等重要平臺。
學校堅持人才強校戰(zhàn)略,師資力量雄厚、結構優(yōu)化、梯隊合理,擁有一支專業(yè)理論功底扎實、與國內外實務界聯系密切、教學經驗豐富、具有國際視野的師資隊伍。現有教職工700余人,專任教師50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教師占教師總數近50%,具有研究生學歷教師占教師總數的90%,近100名教師具有博士生導師或碩士生導師資格,有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教育部高等學院法學類專業(yè)教師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東方學者、上海市中青年法學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浦江人才、曙光學者等一批優(yōu)秀教師。此外,學校還聘請了國內學術界、實務部門的專家、學者200余人為客座、兼職教授。
學校堅持建設美麗生態(tài)、和諧文明校園。學校坐落在風景秀麗的佘山國家旅游度假區(qū),占地面積1000余畝,被譽為“佘山北麓的花園學府”。學校教學科研設施完備,現有專業(yè)實驗室、實訓室35個,大學生校外實踐基地近200個,其中法學教育實踐基地為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基地。學校于2011年、2015年連續(xù)兩次被評為“全國文明單位”、八次蟬聯“上海市文明單位”,連續(xù)四年榮獲“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園”稱號,是教育部“國防教育特色學校”,上海市花園單位。
目錄
- 培養(yǎng)目標
-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yè)
四、報名流程
五、考試(初試、調劑、復試)
六、資格審查、健康檢查
七、錄取
八、學習方式、就業(yè)方式
九、學制
十、學費、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
十一、畢業(yè)和學位授予
十二、信息發(fā)布和其他事項
十三、附錄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法治建設與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學科知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招生專業(yè)
2021年我校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50名,具體擬招生計劃人數參見下表。法律碩士考生網上報名時需選報培養(yǎng)方向,參加我校復試時可以再次明確。
2021年擬招生人數計劃表
招生類型 | 招生學科 | 招生專業(yè) | 擬招生人數 |
學術學位 碩士研究生 |
法學 | 法學理論 | 10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20 | ||
刑法學 | 35 | ||
民商法學 | 30 | ||
訴訟法學 | 20 | ||
經濟法學 | 10 | ||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 10 | ||
國際法學 | 20 | ||
國際政治與國際法治 | 10 | ||
法經濟學 | 6 |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5 | |
馬克思主義發(fā)展史 | 3 | ||
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 | 6 | ||
思想政治教育 | 6 | ||
新聞傳播學 | 新聞學 | 13 | |
傳播學 | |||
專業(yè)學位 碩士研究生 |
法律碩士 | 法律(法學) | 70 |
法律(非法學) | 25 | ||
國際商務碩士 | 16 | ||
社會工作碩士 | 20 | ||
新聞與傳播碩士 | 15 | ||
合計 | 350 |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2021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以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A、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B、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
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必須同時具備:A、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5分以上);B、公開發(fā)表過相當于學士學位論文水平的本專業(yè)學術論文;C、不得跨專業(yè)報考;
同等學力考生須于2020年9月23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附上相關材料的證明,經審查同意后,才能辦理報名手續(xù)。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過程中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yè)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4)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5.補充說明:
(1)在校研究生報名前須取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2)獲國(境)外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須在參加我校復試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3)全日制考生選擇報考類別為“定向”的,報考我校研究生須在報考前征得所在單位書面同意,復試時向我校提交單位書面同意書。此類考生報考類別應當填寫“定向”,填寫錯誤的不能錄取。
(二)報考部分專業(yè)的特別條件
1.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yè)須為非法學專業(y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畢業(yè)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yè)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不得報考)。
2.報考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yè)須為法學專業(yè)(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畢業(yè)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yè)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可以報考)。
考生應仔細閱讀我校的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后再進行網上報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報名流程
網上報名前,請仔細閱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由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發(fā)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并如實、認真填寫本人報名信息。由于不按相關通知公告要求報名、不符合報考條件、誤填報考信息、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等原因,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我校不接受推免生,只接受統(tǒng)考生。碩士研究生招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忌仨氃谝?guī)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逾期不再補辦理。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報名期間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忌呻S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國內學歷應及時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學歷(學籍)認證,國外學歷應及時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2.報名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
3.考點選擇: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市)報考點,其他考生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ㄊ校﹫罂键c??忌毜綀罂键c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及參加考試。
(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前往所選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
1.時間及地點:以考生所選考點通知或公告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須攜帶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要求每學期均注冊)、網上報名編號、考點要求攜帶的其他材料,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我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學歷(學籍)校驗報告。
4.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準考證》網上下載打印
考生應當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四)注意事項
1.考生只可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
2.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yè)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忌诰W上報名時須備注“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區(qū)”。
3.在職人員報名時,不必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與工作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導致考生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4.我校重要通知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或微信公眾號(上政研招)發(fā)布的同時,將輔以手機短信提示,請務必填寫正確手機號碼并保持手機暢通(考試期間除外)。
五、考試(初試、調劑、復試)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
- 初試
1.初試時間: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2.初試地點:各?。ㄊ?、自治區(qū))高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考場。
3.考試大綱、命題范圍:
(1)全國統(tǒng)考科目(政治、外國語等)和全國聯考科目(法碩聯考業(yè)務課等)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編制;
(2)我校自主命題科目的命題范圍見附錄1。
(二)調劑
初試成績公布后,未能參加第一志愿學校(或專業(yè))復試或復試未錄取的考生,如符合調劑要求,可通過教育部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申請調劑。
調劑分為校內調劑、校外調劑。校內調劑是指原報考我校且滿足校內調劑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其他專業(yè)。校外調劑包括原報考外校且滿足我校接收校外調劑條件的考生申請調劑我校和原報考我校但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申請調劑外校。申請校內與校外調劑,考生均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調劑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fā)出的當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guī)定為準。
(三)復試
復試具體要求詳見我?!稄驮嚬ぷ鬓k法》(復試前另行發(fā)布)。
- 復試時間:2021年3月底4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復試基本要求和分數線:學校依據教育部劃定的復試分數線等基本要求和錄取政策,結合本年度招生計劃和考生初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的總分、單科分數要求。
4.復試比例:我校實施差額復試,擬錄取考生和復試考生比例為1:1.2以上。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含高職高專學歷畢業(yè)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參加復試時,加試(筆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在復試前另行通知。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的前述類別考生不加試。
(四)考風考紀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guī)或作弊的考生,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
對于考試作弊構成犯罪者,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關規(guī)定,依法嚴厲懲處。
我校對初試或復試中作弊的考生還將給予如下處理:
將考生的有關情況及《考試違紀處理決定書》寄送考生學習或工作單位,并建議存入考生個人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就業(yè)或工作調動的重要參考依據;從下一年度起,連續(xù)3年禁止報考我校各類研究生。
六、資格審查、健康檢查
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我校暫定將復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進行,參加復試考生須按規(guī)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yī)院進行體檢,如實申報自己的健康狀況,如隱瞞病史,一經發(fā)現將被記入誠信檔案,嚴重者可能會被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
七、錄取
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保證質量”的原則,綜合考察考生的整體素質進行錄取,錄取名單須經學校審議、上海市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國家教育部批準。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學習方式、就業(yè)方式
學習方式上,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兩種類型。定向就業(yè)碩士生入學前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合同,畢業(yè)后按定向合同就業(yè),學校不負責就業(yè)派遣,學習期間人事檔案和戶口均不能轉入我校,不參加上海市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不能參評學校的獎助學金和資助項目,畢業(yè)時不納入就業(yè)計劃。非定向就業(yè)碩士生入學前必須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可將戶口遷入我校,畢業(yè)后與用人單位經雙向選擇就業(yè)。
定向就業(yè)碩士生學習期間,由于定向單位變更、撤銷、合并等原因,導致畢業(yè)后不能接收的情況,由該生自行與單位協商解決或自謀職業(yè),學校不負責就業(yè)派遣。
網上報名時,考生必須明確選擇學習方式和就業(yè)方式,報名后不得更改,復試后按照報名信息錄取。
九、學制
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2-3年。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三年,法律(法學)、國際商務、社會工作、新聞與傳播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兩年,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三年。
十、學費、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
(一)學費
我校2021年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學制內每學年學費為8000元,學制為3年。
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如下:
專業(yè)名稱 | 學費(每生/年) | 學制(年) |
法律(法學) | 20000元 | 2 |
法律(非法學) | 18000元 | 3 |
國際商務碩士 | 15000元 | 2 |
社會工作碩士 | 12000元 | 2 |
新聞與傳播碩士 | 16000元 | 2 |
- 獎助學金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0.6萬元/年,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覆蓋面為100%。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根據研究生年度綜合素質測評結果評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助標準為2萬元/人,具體名額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3.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學術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5%、10%和40%,資助標準為:1.2萬元/年、0.8萬元/年、0.4萬元/年;專業(yè)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10%、20%、50%,資助標準為:0.6萬元/年、0.4萬元/年、0.2萬元/年。
4.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根據其專業(yè)類別按當年入學考試初、復試總成績排序和入學后的綜合表現確定新生學業(yè)獎學金等級。學術型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5%、10%、40%,獎助標準為:0.6萬元/年、0.4萬元/年、0.2萬元/年;專業(yè)型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10%、20%、50%,獎助標準為:0.3萬元/年、0.2萬元/年、0.1萬元/年。
5.海外交流資助:我校還為研究生提供很多的海外交流和海外深造的機會,并根據不同項目提供相應的資助。
(三)助學貸款
學校制定并完善了各項助學貸款政策,協助銀行為經濟困難研究生辦理校園地貸款和生源地貸款。具體流程可參見學生工作部網站“資助工作”有關內容。
十一、畢業(yè)和學位授予
學習期滿,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畢業(yè)條件的,可獲得畢業(yè)證書,畢業(yè)證書上注明學習方式:全日制;符合碩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碩士學位證書。
十二、信息發(fā)布和其他事項
(一)招生信息發(fā)布網站及微信公眾號
我校發(fā)布各類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關通知的官方網站為“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處”主頁(網址:http://www.shupl.edu.cn/yjsc/),官方微信公眾號為“上政研招”(SHUPLYJSZS)。
(二)有關材料發(fā)放
初試成績、復試通知、復試成績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處網站公布,不寄發(fā)書面通知;錄取通知書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門負責寄發(fā)。
(三)禁辦考研輔導班
學校嚴禁校內各單位和個人(包括在校生)舉辦、或與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聯合舉辦任何形式的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組織或參與考研輔導書和輔導資料的編寫、出版等活動。對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
(四)招生政策調整
如果國家在本招生年度調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臺新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及時予以公布。
(五)研究生處招生工作部門聯系方式
通信及辦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區(qū)外青松公路7989號B1樓301室
郵政編碼: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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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附錄
附錄1.上海政法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附錄2.上海政法學院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特別介紹
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上海政法學院所有。
附錄1
上海政法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001 法律學院
聯系電話:021-39227369 聯系人:夏龍宇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數 | 初試科目 | 初試參考書目 |
030101 | 法學理論 |
01法理學 02法哲學 03法經濟學 04法社會學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611綜合一(外國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各科分值近50%) ④801法理學 |
611 何勤華主編:《外國法制史》(第六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嚴存生主編:《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國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
801 沈宗靈主編:《法理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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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3 |
憲法學 與行政法學 |
01憲法學 02行政法學基礎理論 03部門行政法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612綜合二(法理學、憲法學,各科分值近50%) ④802行政法學 |
612 張文顯主編:《法理學》(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張千帆主編:《憲法學》,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
802 關保英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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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5 | 民商法學 |
01民法學 02商法學 03知識產權法學 |
3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614綜合四(法理學、經濟法學,各科分值近50%) ④804民商法學綜合(包括民法學和商法學,其中民法學占67%,商法學占33%) |
614 張文顯主編:《法理學》(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張守文主編:《經濟法學》(第七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版。 |
804 申衛(wèi)星著:《民法學》(第二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涉及法條變動,以民法典為準); 趙旭東主編:《商法學》(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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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6 | 訴訟法學 |
01刑事訴訟法學 02民事訴訟法學 03證據法學 04司法制度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615綜合五(法理學、憲法學,各科分值近50%) ④805訴訟法學綜合(包括民事訴訟法學和刑事訴訟法學,各科分值近50%) |
615 張文顯主編:《法理學》(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張千帆主編:《憲法學》,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
805 王福華著:《民事訴訟法學》(第二版),清華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 陳光中主編:《刑事訴訟法》(第六版),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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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 |
法律 (非法學) 專業(yè)學位 |
01政府法務方向 02民商法方向 03知識產權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8法碩聯考專業(yè)基礎(非法學) ④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
專業(yè)學位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制(最新版)。 | |
035102 |
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 |
01政府法務方向 02民商法方向 03知識產權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7法碩聯考專業(yè)基礎(法學) ④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
專業(yè)學位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制(最新版)。 |
002 刑事司法學院
聯系電話:021-39227152聯系人:鹿歌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數 | 初試科目 | 初試參考書目 |
030104 | 刑法學 |
01刑法學 02犯罪學 03監(jiān)獄學 04青少年犯罪與司法 05國際刑事司法8合作 |
3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613綜合三(法理學、刑事訴訟法學,各科分值近50%) ④803刑法學 |
613 張文顯主編:《法理學》(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版; 陳光中主編:《刑事訴訟法》(第六版),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
803 高銘暄、馬克昌主編,趙秉志執(zhí)行主編:《刑法學》(第九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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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 |
法律 (非法學) 專業(yè)學位 |
04刑事司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8法碩聯考專業(yè)基礎(非法學) ④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
專業(yè)學位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制(最新版)。 | |
035102 |
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 |
04刑事司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7法碩聯考專業(yè)基礎(法學) ④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
專業(yè)學位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制(最新版)。 |
003 經濟法學院
聯系電話:021-39227195 聯系人:李明哲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數 | 初試科目 | 初試參考書目 |
030107 | 經濟法學 |
01金融法學 02信息法學 03競爭法學 04勞動法學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616綜合六(法理學、民法學,各科分值近50%) ④806經濟法學綜合 |
616 張文顯主編:《法理學》(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梁慧星著:《民法總論》(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申衛(wèi)星著:《民法學》(第二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 |
806 張守文主編:《經濟法學》(第七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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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8 |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 法學 |
01環(huán)境法學 02自然資源法學 03國際環(huán)境法學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617綜合七(法理學、行政法學,各科分值近50%) ④807環(huán)境法學綜合(包括環(huán)境資源法學和國際環(huán)境法學,其中環(huán)境資源法學占67%,國際環(huán)境法學占33%) |
617 張文顯主編:《法理學》(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關保英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 |
807 韓德培主編:《環(huán)境保護法教程》(含國際環(huán)境法內容)(第八版),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王文革主編:《環(huán)境資源法》(含國際環(huán)境法內容)(第三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20年版; 環(huán)境資源法領域最新立法或修訂、司法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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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 |
法律 (非法學) 專業(yè)學位 |
05經濟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8法碩聯考專業(yè)基礎(非法學) ④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
專業(yè)學位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制(最新版)。 | |
035102 |
法律(法學) 專業(yè)學位 |
05經濟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7法碩聯考專業(yè)基礎(法學) ④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
專業(yè)學位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制(最新版)。 |
004國際法學院
聯系電話:021-39227266 聯系人:孫妍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數 | 初試科目 | 初試參考書目 |
030109 | 國際法學 |
01國際公法學 02國際私法學 03國際經濟法學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618綜合八(法理學、民法學,各科分值近50%) ④808國際法學綜合(包括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各科分數均約33%) |
618 張文顯主編:《法理學》(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梁慧星著:《民法總論》(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申衛(wèi)星著:《民法學》(第二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 |
808 王鐵崖主編:《國際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韓德培主編:《國際私法》(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王傳麗主編:《國際經濟法》(第五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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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 |
法律 (非法學) 專業(yè)學位 |
06金融法方向 07國際經濟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8法碩聯考專業(yè)基礎(非法學) ④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
專業(yè)學位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制(最新版)。 | |
035102 |
法律 (法學)專業(yè)學位 |
06金融法方向 07國際經濟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7法碩聯考專業(yè)基礎(法學) ④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
專業(yè)學位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制(最新版)。 |
005人工智能法學院
聯系電話:021-39225255聯系人:顧慧慧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數 | 初試科目 | 初試參考書目 |
035101 |
法律 (非法學) 專業(yè)學位 |
08人工智能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8法碩聯考專業(yè)基礎(非法學) ④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
專業(yè)學位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制(最新版)。 | |
035102 |
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 |
08人工智能法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7法碩聯考專業(yè)基礎(法學) ④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
專業(yè)學位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制(最新版)。 |
聯系電話:021-39227334 聯系人:任真
專業(yè)代碼及專業(yè)名稱 | 招生人數 | 初試科目 | 初試參考書目 |
030501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638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④866中國化馬克思主義 |
638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2018年修訂版),本書編寫組編,高等教育出版社。 |
030502馬克思主義發(fā)展史 | 3 | ||
030503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 | 6 |
866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2018年修訂版),本書編寫組編,高等教育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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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6 |
007上海紀錄片學院
聯系電話:021-39227557 聯系人:嚴勝穎
專業(yè)代碼及專業(yè)名稱 | 招生人數 | 初試科目 | 初試參考書目 |
050301 新聞學 |
1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 ③714新聞傳播學理論 ④874新聞傳播業(yè)務 |
714 本書編寫組:《新聞學概論》,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9年; 戴元光著:《傳播學研究理論與方法》(第二版),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郭建斌、吳飛主編:《中外傳播學名著導讀》,浙江大學出版社2005年。 |
050302 傳播學 |
874 本書編寫組:《新聞編輯》,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劉海貴著:《中國新聞采訪寫作教程》,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 注:上述論著如果重印,可以用新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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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200 新聞與傳播碩士專業(yè) 學位 |
1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2俄語或204英語二 ③334新聞與傳播專業(yè)綜合能力 ④440新聞與傳播專業(yè)基礎 |
334 本書編寫組:《新聞學概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 戴元光、金冠軍主編:《傳播學通論》(第二版),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童兵著:《理論新聞傳播學導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 |
440 本書編寫組:《新聞編輯》,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劉海貴著:《中國新聞采訪寫作教程》,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 注:上述論著如果重印,可以用新版。 |
聯系電話:021-39227323 聯系人:黃曉東
專業(yè)代碼及專業(yè)名稱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數 | 初試科目 | 初試參考書目 |
025400 國際商務碩士專業(yè)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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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4英語二 ③396經濟類綜合能力 ④434國際商務專業(yè)基礎 |
396統(tǒng)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制(最新版)。 |
434 胡俊文、吳云雁、邵柏春編:《國際貿易》(第三版),清華大學出版社2018年版; 劉舒年,溫曉芳編:《國際金融》(第五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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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Z3 法經濟學 |
01法經濟學分析 02法金融學 03法與經濟安全 |
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741法學基礎(法理學、憲法) ④842法經濟學 |
741 張文顯主編:《法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5版。 董和平主編:《憲法學》,法律出版社,2018年第4版。 |
842 史晉川主編:《法經濟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2版。 |
聯系電話:021-39227432聯系人:鄒芳妮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數 | 初試科目 | 初試參考書目 |
0301Z2 |
國際政治 與國際法治 |
01大國關系與全球治理 02國際反恐與警務執(zhí)法合作 03上海合作組織及中國周邊外交研究 04國際文化與傳播 05國際政治經濟學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740國際關系史 (含當代外交學) ④841國際政治學 |
740 劉德斌主編:《國際關系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袁明主編:《國際關系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陳志敏,肖佳靈等著:《當代外交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
841 李少軍著:《國際政治學概論》(第四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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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200 |
社會工作碩士專業(yè)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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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4英語二 ③331社會工作原理(主要內容包括社會工作基本理論、社會調查研究方法、社會工作倫理、社會工作行政等) ④437社會工作實務(主要內容包括社會工作方法、社會工作技巧等) |
331 顧東輝著:《社會工作概論(第二版)》,復旦大學出版社2020年3月出版; 何雪松著:《社會工作理論》(第二版),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郝大海著:《社會調查研究方法》(第四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9年版。 |
437 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叢書主編):《個案工作(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叢書主編):《小組工作(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夏建中著:《社區(qū)工作》(第三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 |
附錄2
上海政法學院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特別介紹
一、法律碩士
上海政法學院法律碩士教育著重培養(yǎng)應用型、復合型高層次法律人才。法律碩士(法學)培養(yǎng)方案針對學生原有的法學本科教育背景,著重開設與國家“一帶一路”戰(zhàn)略和上海城市治理法制保障需求聯系密切、實用性強的課程,強化法學實踐教學,并適當補充學生政治學、經濟學、管理學知識。法律碩士(非法學)培養(yǎng)方案針對學生原有的非法學本科教育背景,高度注重系統(tǒng)的法律基本理論教育,強化法學實踐能力的培養(yǎng),又適當突出其原有專業(yè)知識與法律的結合,并將政治學、經濟學、管理學知識貫穿在培養(yǎng)過程中。
在培養(yǎng)方向上,我校大膽創(chuàng)新,根據法律碩士的就業(yè)去向以及相關職業(yè)對學生能力、知識結構的要求,依托學校在行政法學、刑事法學、民商法學、知識產權法學、經濟法學、金融法學、國際經濟法學等領域的學科優(yōu)勢,分別設立了政府法務、刑事司法、民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金融法、國際經濟法、人工智能法八個培養(yǎng)方向。
在課程設置上,除教育部統(tǒng)一要求的必修課外,我校還結合各方向的培養(yǎng)目標和學科特色安排了更為細化的內容;并在選修課中,針對不同的培養(yǎng)方向,學院結合其未來就業(yè)行業(yè)主要適用的法律,有針對性地推薦相應的課程給同學選修。
在教學內容上除強調對學生進行系統(tǒng)的法律基本理論教育和主修方向課程教育外,還特別注重實踐教學,注重通過法律實務操作技能的學習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安排了邏輯學、會計學基礎、物證技術學、證據法學、法律英語、法律翻譯等基礎工具類課程,行政法案例分析、刑事法綜合案例分析、民事法綜合案例分析等綜合性案例研析課程以及法律方法與法律職業(yè)倫理、法律文書寫作(含訴訟文書與合同)、法律文獻檢索與學位論文寫作、法律談判等多門實務課程。
為加強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優(yōu)化師資結構,更好地利用社會資源協助辦學,我校正籌劃實行“全員全程雙導師制”(即從入學之初即為學生配備一名校內專家、一名校外專家作為導師,其中校內專家主要負責學術指導,校外專家主要負責實務指導),已經聘請并將增聘一批資深法律實務專家為學校兼職教授或兼職研究生導師,采取邀請兼職導師指導學生、不定期開設學術講座、定期開設實務類課程等方式協助開展教學活動。
二、國際商務碩士
國際商務碩士專業(yè)學位點依托校企合作平臺,嵌入企業(yè)實際運營,采用校內理論授課與校外實踐教學結合的多元化人才培養(yǎng)模式,注重培養(yǎng)學生的國際商務技能和國際商務創(chuàng)新開拓能力。聚焦當前國際經濟關系及商務合作發(fā)展的新趨勢,整合我校經管類學科校內外優(yōu)質辦學力量,發(fā)揮我校法學學科和“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家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資源優(yōu)勢,凸顯“法商融合”復合型人才培養(yǎng)特色,強化商務實踐育人應用能力培養(yǎng),以適應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新格局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對國際商務人才的新要求,重視學生的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和社會適應力的培養(yǎng),多元化實踐教學特點突出,與各類大中型專業(yè)外貿公司、有自營進出口權的企業(yè)、跨境電商企業(yè)、有關行業(yè)協會等建立實踐基地,定期聘請實務部門有豐富經驗的專家講課或開設講座。充分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模擬訓練等啟發(fā)式、研討式教學方法,理論與實際緊密相聯,注重培養(yǎng)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部分課程采用國外原版教材并用英語授課,以提高學生的英語聽說能力。
國際商務碩士專業(yè)學位點學科建設能力較為突出,目前承擔國家級課題10余項,省部級項目20余項,出版著作(合著)、教材(主編、參編)20余部,發(fā)表各類高水平科研成果300余項。本專業(yè)師資力量較為雄厚,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16名。
三、社會工作碩士
社會工作碩士專業(yè)學位點注重培養(yǎng)具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具有“以人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專業(yè)價值觀,掌握社會工作專業(yè)理論和方法,熟悉我國社會政策,兼?zhèn)渖鐣W、法學、心理學等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具備較強的社會服務策劃、執(zhí)行、督導、評估能力,能在社會組織、政府機構、司法部門、社區(qū)中從事社會工作服務、社會治理和社會管理的應用型高級專業(yè)人才。教學中采用課程講授、案例研討和專業(yè)實習等多種形式,重視實踐教學,配備有現代化的多媒體教室、社會工作實驗室等硬件設施,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優(yōu)秀社會工作人才為學生上課或開設講座,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課,加強社會工作實務技能的訓練,兼顧研究能力的培養(yǎng)。
社會工作碩士專業(yè)學位點所依托社會工作專業(yè)從成立以來就十分重視學科與專業(yè)建設,一直探索法律與社會工作相結合的建設途徑與培養(yǎng)模式,經過十多年的努力,在學科發(fā)展上取得了顯著的成績:2010年獲列第六批國家特色專業(yè)(司法社工方向)、2017年獲列上海市第四批本科應用型人才培養(yǎng)建設專業(yè)。
四、新聞與傳播碩士
新聞與傳播碩士專業(yè)學位點培養(yǎng)富有人文精神、系統(tǒng)掌握基礎知識、專業(yè)素養(yǎng)較高、業(yè)務技能熟練的高層次、應用型新聞傳播人才。具體體現在培養(yǎng)研究生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具有嚴謹的學風和高尚的職業(yè)道德,樹立自覺服務社會、服務國家建設的信念;培養(yǎng)研究生較系統(tǒng)掌握和運用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和研究方法,有較強的理論思維能力和新聞傳播工作能力,能夠獨立從事新聞傳播實踐工作。具備良好的專業(yè)素質和職業(yè)道德,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為促進文化事業(yè)健康發(fā)展做出貢獻;培養(yǎng)研究生能夠較為熟練地運用一門外語閱讀相關專業(yè)資料、文獻,與海外同行進行交流。
新聞與傳播碩士專業(yè)學位點現有專任教師20名,其中教授5名,副教授9名,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17名,有國外學習經歷的教師8名,另有業(yè)界特聘教授和兼職教授12名,與英國、美國、加拿大等國和我國臺灣、港澳地區(qū)的十多所高校開展學術交流。本學科近五年獲得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4項,教育部重大攻關項目1項,出版學術專著10余部,發(fā)表論文100余篇。2014年獲評上海市卓越新聞傳播人才培養(yǎng)基地,2018年獲評上海市高校緊缺藝術人才工作室。
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考研復試所需材料
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復試所需材料
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或取消復試
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
1.考生準考證(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可下載)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攜帶學生證)。
4.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5.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語種帶相應的語言能力等證明)。
6.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生、本科結業(yè)生)提供招生目錄中所注明的材料。
上海政法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對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我校擬于2019年3月29日、30日進行復試。3月29日(周五)進行資格審查,3月30日(周六)進行復試,4月1日(周一)、4月2日(周二)進行現場擬錄取,具體安排見表一。已在我校預調劑系統(tǒng)中登記的考生,務必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確認,調劑錄取方為有效。調劑復試相關信息,我校將在校園網、研究生處官網、“上政研招”微信公眾號發(fā)布,請考生關注。
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考試的一志愿考生,分數達到國家最低復試分數線的,即取得復試資格。我校已于3月20日以短信形式逐一發(fā)放復試通知,請一志愿上線考生注意查收并及時回復。
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接到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發(fā)出的復試通知并確認后即取得復試資格,通過資格審核后,方能參加我校研究生復試。一志愿考生和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均需按照以下安排進行復試。
上海政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或取消復試
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
1.考生準考證(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可下載)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攜帶學生證)。
4.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5.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語種帶相應的語言能力等證明)。
6.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生、本科結業(yè)生)提供招生目錄中所注明的材料。
7.符合教育部加分條件的考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qū)、30個自治州、119個自治縣(旗),且報考時申請為原單位定向就業(yè)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總分和單科分均在所報考專業(yè)復試資格線下各降5分。
(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
(3)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
(4)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務必在3月29日下午4點前,將相關證明材料遞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青浦區(qū)外青松公路7989號上海政法學院法學樓B1-301)。材料經研招辦審核無誤后予以加分。
8.已獲得國外學歷的考生,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
9.未通過網上學歷校驗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文版,未通過網上學籍校驗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文版。申請在線驗證報告辦理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無法通過在線認證的方式辦理學歷認證,請到教育部唯一授權的開展高等教育學歷認證服務工作的專門機構進行學歷認證報告的辦理。申請方法詳見: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10.報考類別為單位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必須提交本人書面申請和單位同意公函。
11.考生政審表(可在我校研究生處“下載中心”欄目下載:http://www.shupl.edu.cn/html/yjsc/xzzx/zsgz2/2016/07/05/ea283994-399b-411f-96de-7f98ec875760.html)。
12.考生應提交二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內容可根據醫(yī)院的體檢表格進行,但必須含有“血常規(guī)”項目,需加蓋醫(yī)院公章或者體檢專用公章(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
3月25日之前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應當在資格審查時提交體檢報告;3月25日當天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如來不及提交體檢報告,可在我?,F場錄取時(4月1日或4月2日)提交體檢報告。
13.考生獲得的獎項、發(fā)表的論文復印件以及其他能夠證明考生綜合能力和學術水平、實踐水平的文件、材料復印件。
上海政法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上海政法學院始建于1984年,歷經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上海法律高等專科學校和上海大學法學院等辦學階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上海政法學院為獨立設置的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11月,學校劃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與上海市司法局共建。學校堅持“立足政法、服務上海、面向全國、放眼世界”,秉承“刻苦求實、開拓創(chuàng)新”的校訓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強”的創(chuàng)新發(fā)展之路,努力培養(yǎng)德法兼修、全面發(fā)展,具有寬厚基礎、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思維和全球視野的高素質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學為主干,管理學、經濟學、文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多學科門類協調發(fā)展的學科體系,著力推進法學、政治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心理學、戲劇與影視學等13個一級學科建設,努力創(chuàng)建具有鮮明政法特色的一流應用型大學。
學校設有法律學院(調解學院)、刑事司法學院、經濟法學院(絲綢之路律師學院)、國際法學院、警務學院、人工智能法學院、政府管理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上海紀錄片學院、語言文化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二級學院,擁有法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新聞傳播學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和法律碩士、國際商務碩士、社會工作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4個專業(yè)學位碩士點。學校分別與浙江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澳門科技大學聯合培養(yǎng)博士生。2017年,學校被上海市教委列為博士學位授權建設單位,同年,與華東政法大學聯合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員。學校招收外國留學生和港澳臺地區(qū)學生,并積極開拓中外合作培養(yǎng)途徑,已與美國圣路易斯華盛頓大學法學院、英國利茲大學法學院等國外著名高校合作開展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項目。
學校堅持學科建設引領發(fā)展,法學學科是上海市一流學科和高原學科,形成了國際法學、行政法學、監(jiān)獄學、犯罪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政治、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等一批特色學科(方向),部分學科在上海乃至全國處于領先地位。
學校積極主動對接國家和社會發(fā)展重大需求,積極服務國家戰(zhàn)略。2013年9月13日,習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組織比什凱克峰會上宣布,中方將在上海政法學院設立“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此后,2014年、2015年、2018年,習主席又分別在上合組織杜尚別峰會、烏法峰會、青島峰會上多次強調中方要依托“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協助成員國培訓司法人才。2017年,“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上海政法學院)被上海市政府列入《上海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發(fā)揮橋頭堡作用行動方案》。
學校充分發(fā)揮“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培訓、智庫和論壇三大功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受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商務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央部委的委托,圓滿完成一系列對外培訓任務。先后獲批最高人民法院“一帶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檢察院上海合作組織檢察官培訓基地、司法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法律服務委員會中方籌備辦公室、司法部調解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基地、司法部中國—上海合作組織法律服務委員會合作交流基地、教育部批準備案建設的區(qū)域和國別研究中心、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上海教育立法咨詢與服務研究基地、上海市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研究中心等重要平臺。學校是“一帶一路”智庫合作聯盟理事單位。
學校堅持人才強校戰(zhàn)略,師資力量雄厚、結構優(yōu)化、梯隊合理,擁有一支專業(yè)理論功底扎實、與國內外實務界聯系密切、教學經驗豐富、具有國際視野的師資隊伍。現有教職工700余人,專任教師50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教師占教師總數近50%,具有研究生學歷教師占教師總數的90%,近100名教師具有博士生導師或碩士生導師資格,有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教育部高等學院法學類專業(yè)教師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東方學者、上海市中青年法學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浦江人才、曙光學者等一批優(yōu)秀教師。此外,學校還聘請了國內學術界、實務部門的專家、學者200余人為客座、兼職教授。
學校堅持建設美麗生態(tài)、和諧文明校園。學校坐落在風景秀麗的佘山國家旅游度假區(qū),占地面積1000余畝,被譽為“佘山北麓的花園學府”。學校教學科研設施完備,現有專業(yè)實驗室、實訓室35個,大學生校外實踐基地近200個,其中法學教育實踐基地為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基地。學校于2011年、2015年連續(xù)兩次被評為“全國文明單位”、八次蟬聯“上海市文明單位”,連續(xù)四年榮獲“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園”稱號,是教育部“國防教育特色學校”,上海市花園單位。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法治建設與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學科知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招生專業(yè)
2020年我校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50名,具體擬招生計劃人數參見下表。法律碩士考生網上報名時需選報培養(yǎng)方向,參加我校復試可以再次明確。
以上所列各專業(yè)的擬招生人數僅供報考時參考,不作為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最終依據。錄取時將根據教育部最終下達招生計劃,綜合考慮生源狀況和發(fā)展需要,對學校招生總數及各專業(yè)招生數進行適當調整。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2020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以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A、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2020年9月1日)或2年以上;B、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
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必須同時具備:A、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5分以上);B、公開發(fā)表過相當于學士學位論文水平的本專業(yè)學術論文;C、不得跨專業(yè)報考;
同等學力考生須于2019年9月2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附上相關材料的證明,經審查同意后,才能辦理報名手續(xù)。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過程中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yè)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4)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5.補充說明:
(1)在校研究生報名前須取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2)獲國(境)外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須在參加我校復試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3)全日制考生選擇報考類別為“定向”的,報考我校研究生須在報考前征得所在單位書面同意,復試時向我校提交單位書面同意書。報考類別應當填寫“定向”,填寫錯誤的不能錄取。
(二)報考部分專業(yè)的特別條件
1.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yè)須為非法學專業(y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畢業(yè)生、??茖哟畏▽W類畢業(yè)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不得報考)。
2.報考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yè)須為法學專業(yè)(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畢業(yè)生、??茖哟畏▽W類畢業(yè)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可以報考)。
考生應仔細閱讀我校的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后再進行網上報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報名流程
網上報名前,請仔細閱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由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發(fā)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并如實、認真填寫本人報名信息。由于不按相關通知公告要求報名、不符合報考條件、誤填報考信息、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等原因,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我校不接受推免生,只接受統(tǒng)考生。碩士研究生招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忌仨氃谝?guī)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逾期不再補辦理。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時間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報名期間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忌呻S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國內學歷應及時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學歷(學籍)認證,國外學歷應及時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2.報名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
3.考點選擇: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市)報考點,其他考生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市)報考點??忌毜綀罂键c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及參加考試。
(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前往所選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
1.時間及地點:以考生所選考點通知或公告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須攜帶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要求每學期均注冊)、網上報名編號、考點要求攜帶的其他材料,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我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學歷(學籍)校驗報告。
4.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準考證》網上下載打印
考生應當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四)注意事項
1.考生只可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
2.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yè)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忌诰W上報名時須備注“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區(qū)”。
3.在職人員報名時,不必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與工作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導致考生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4.我校重要通知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或微信公眾號(上政研招)發(fā)布的同時,將輔以手機短信提示,請務必填寫正確手機號碼并保持手機暢通(考試期間除外)。
五、考試(初試、復試、調劑復試)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
(一)初試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初試。
1.初試時間: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2.初試地點:各省(市、自治區(qū))高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考場。
3.考試大綱、命題范圍:
(1)全國統(tǒng)考科目(政治、外國語等)和全國聯考科目(法碩聯考業(yè)務課等)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編制;
(2)我校自主命題科目的命題范圍見附錄1。
(二)調劑
初試成績公布后,未能參加第一志愿學校(或專業(yè))復試或復試未錄取的考生,如符合調劑要求,可通過教育部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申請調劑。
調劑分為校內調劑、校外調劑。校內調劑是指原報考我校且滿足校內調劑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其他專業(yè)。校外調劑包括原報考外校且滿足我校接收校外調劑條件的考生申請調劑我校和原報考我校但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申請調劑外校。申請校內與校外調劑,考生均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調劑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fā)出的當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guī)定為準。
(三)復試
復試具體要求詳見我?!稄驮嚬ぷ鬓k法》(復試前另行發(fā)布)。
1.復試時間:2020年3月底4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復試地點:上海政法學院。
3.復試基本要求和分數線:學校依據教育部劃定的復試分數線等基本要求和錄取政策,結合本年度招生計劃和考生初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的總分、單科分數要求。
4.復試比例:我校實施差額復試,擬錄取考生和復試考生比例為1:1.2以上。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含高職高專學歷畢業(yè)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參加復試時,加試(筆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在復試前另行通知。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的前述類別考生不加試。
(四)考風考紀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guī)或作弊的考生,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
對于考試作弊構成犯罪者,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等相關規(guī)定,依法嚴厲懲處。
我校對初試或復試中作弊的考生還將給予如下處理:
將考生的有關情況及《考試違紀處理決定書》寄送考生學習或工作單位,并建議存入考生個人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就業(yè)或工作調動的重要參考依據;從下一年度起,連續(xù)3年禁止報考我校各類研究生。
六、資格審查、健康檢查
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我校暫定將復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進行,參加復試考生須按規(guī)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yī)院進行體檢,如實申報自己的健康狀況,如隱瞞病史,一經發(fā)現將被記入誠信檔案,嚴重者可能會被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
七、錄取
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保證質量”的原則,綜合考察考生的整體素質進行錄取,錄取名單須經學校審議,上海市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國家教育部批準。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學習方式、就業(yè)方式
學習方式上,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兩種類型。定向就業(yè)碩士生入學前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合同,畢業(yè)后按定向合同就業(yè),學校不負責就業(yè)派遣,學習期間人事檔案和戶口均不能轉入我校,不參加上海市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不能參評學校的獎助學金和資助項目,畢業(yè)時不納入就業(yè)計劃;非定向就業(yè)碩士生入學前必須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可將戶口遷入我校,畢業(yè)后與用人單位經雙向選擇就業(yè)。
定向就業(yè)碩士生學習期間,由于定向單位變更、撤銷、合并等原因,導致畢業(yè)后不能接收的情況,由該生自行與單位協商解決或自謀職業(yè),學校不負責就業(yè)派遣。
網上報名時,考生必須明確選擇學習方式和就業(yè)方式,報名后不得更改,復試后按照報名信息錄取。
九、學制
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2-3年。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三年,法律(法學)、國際商務、社會工作、新聞與傳播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二年,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三年。
十、學費、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
(一)學費
我校2020年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學制內每學年學費為8000元,學制為3年。
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如下:
其他教育收費按照上級要求和學校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獎助學金
為幫助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yè),學校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等制度(定向培養(yǎng)研究生不適用)。并為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輔”崗位,逐年加大崗位津貼資助力度。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0.6萬元/年,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覆蓋面為100%。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根據研究生年度綜合素質測評結果評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助標準為2萬元/人,具體名額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3.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學術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5%、10%和40%,資助標準為:1.2萬元/年、0.8萬元/年、0.4萬元/年;專業(yè)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10%、20%、50%,資助標準為:0.6萬元/年、0.4萬元/年、0.2萬元/年。
4.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根據其專業(yè)類別按當年入學考試初、復試總成績排序和入學后的綜合表現確定新生學業(yè)獎學金等級。學術型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5%、10%、40%,獎助標準為:0.6萬元/年、0.4萬元/年、0.2萬元/年;專業(yè)型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10%、20%、50%,獎助標準為:0.3萬元/年、0.2萬元/年、0.1萬元/年。
5.海外交流資助:我校還為研究生提供很多的海外交流和海外深造的機會,并根據不同項目提供相應的資助。
(三)助學貸款
學校制定并完善了各項助學貸款政策,協助銀行為經濟困難研究生辦理校園地貸款和生源地貸款。具體流程可參見學生工作部網站“資助工作”有關內容。
十一、畢業(yè)和學位授予
學習期滿,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畢業(yè)條件的,可獲得畢業(yè)證書,畢業(yè)證書上注明學習方式:全日制;符合碩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位證書。
十二、信息發(fā)布和其他事項
(一)招生信息發(fā)布網站及微信公眾號
我校發(fā)布各類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關通知的官方網站為“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處”主頁(網址:http://www4.shupl.edu.cn/html/yjsc),官方微信公眾號為“上政研招”(SHUPLYJSZS)。
(二)有關材料發(fā)放
初試成績、復試通知、復試成績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處網站公布,不寄發(fā)書面通知;錄取通知書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門負責寄發(fā)。
(三)禁辦考研輔導班
學校嚴禁校內各單位和個人(包括在校生)舉辦、或與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聯合舉辦任何形式的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組織或參與考研輔導書和輔導資料的編寫、出版等活動。對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
(四)招生政策調整
如果國家在本招生年度調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臺新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及時予以公布。
(五)研究生處招生工作部門聯系方式
通信及辦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區(qū)外青松公路7989號B1樓301室
郵政編碼:201701
聯系電話:021-39227142
舉報電話:021—39225153
圖文傳真:021-39227143
官方網站:http://www4.shupl.edu.cn/html/yjsc
十三、附錄
附錄1.上海政法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附錄2.上海政法學院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特別介紹
十四、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上海政法學院所有。
上海政法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上海政法學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上海政法學院為獨立設置的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堅持“立足政法、服務上海、面向全國、放眼世界”,走特色發(fā)展、創(chuàng)新發(fā)展和卓越發(fā)展之路,努力培養(yǎng)德法兼修、基礎寬厚,具有創(chuàng)新思維、全球視野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學為主干,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社會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教育學、新聞傳播學等協調發(fā)展的學科體系,努力創(chuàng)建具有鮮明政法特色的一流應用型大學。學?,F有在校學生10000余名、二級學院15個,擁有法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新聞傳播學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擁有法律碩士、國際商務碩士、社會工作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4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點,本科專業(yè)及方向31個。法學學科為上海市高原學科和一流學科。監(jiān)獄學、社會工作是國家級特色專業(yè),法學和工商管理為上海市本科專業(yè)綜合改革試點專業(yè),馬克思主義理論一級學科碩士點所在馬克思主義學院是上海高校示范馬克思主義學院建設單位。學校擁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養(yǎng)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yǎng)基地和卓越新聞傳播人才培養(yǎng)基地。學校已于2015年起分別與浙江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聯合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2017年,學校被上海市教委列為博士學位授權建設單位,同年,與華東政法大學聯合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員。學校招收外國留學生和港澳臺地區(qū)學生,并積極開拓中外合作培養(yǎng)途徑,已與美國圣路易斯華盛頓大學法學院、英國利茲大學法學院等國外著名高校合作開展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項目。
2013年9月13日,習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組織比什凱克峰會上宣布,中方將在上海政法學院設立“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2014年、2015年和2018年6月,習近平主席又分別在上合組織杜尚別峰會、烏法峰會、青島峰會上強調中方要依托“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協助成員國培訓司法人才。2017年9月,“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項目全面建成投入使用。2017年10月,“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被上海市政府列入《上海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發(fā)揮橋頭堡作用行動方案》。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在我校設立“一帶一路”司法研究基地;2017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分別批準在我校設立上海合作組織檢察官培訓基地、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法律服務委員會中方籌備辦公室。學校還擁有教育部批準備案建設的區(qū)域和國別研究中心、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上海教育立法咨詢與服務研究基地。學校是“一帶一路”智庫合作聯盟理事單位。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隊伍結構合理,高級職稱教師占教師總數近50%;具有研究生學歷教師占教師總數的90%,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占總數的45%。學校聘請了國內法學界、經濟界和實務部門的專家、學者100余人為客座、兼職教授。
學校坐落在風景秀麗的佘山國家旅游度假區(qū),占地面積1000余畝,建筑面積21萬余平方米,被譽為“佘山腳下的花園學府”。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評為“上?;▓@單位”,蟬聯第11—17屆“上海市文明單位”稱號,2009年被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2015年連續(xù)兩次被評為“全國文明單位”。
一、培養(yǎng)目標
上海政法學院致力于培養(yǎng)全面發(fā)展,掌握本專業(yè)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學科知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及具有較強實際問題解決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yè)、人數
2019年我校擬招收碩士研究生約350名,其中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約200名,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約150名,具體擬招生計劃人數參見下表。法律碩士考生網上報名時需選報培養(yǎng)方向,參加我校復試可以再次明確。
以上所列各專業(yè)的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不作為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最終依據,最終指標以教育部確定的數額為準。
三、學習類型與學制
(一)學習類型
我校2019年只招收全日制學習的碩士研究生,采取日常上課(即周一至周五)的形式,學校安排住宿。
碩士研究生按照其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兩種類型。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培養(yǎng);非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
考生選擇定向就業(yè)的,在網報時務必在“報考類別”處選擇“定向就業(yè)”;復試時需簽訂我校提供的三方協議,由所在單位簽字蓋章,本人簽字。三方協議在我校研究生處官網下載,復試時不能提供該協議的,不能取得復試資格。該類考生不能參評學校的獎助學金和資助項目。
(二)學制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制三年,法律(法學)、國際商務、社會工作、新聞與傳播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學制二年,法律(非法學)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學制三年。
四、報考條件
(一)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報考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2.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019年9 月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以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A、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滿兩年(2017年9月1日以前畢業(yè))者;B、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
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必須同時具備:A、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5分以上);B、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六門以上所學專業(yè)課程合格成績單(由本科院校教務處蓋章證明);C、不得跨專業(yè)報考。
(4)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全日制考生選擇報考類別為“定向”的,報考我校研究生須在報考前征得所在單位書面同意,復試時向我校提交單位書面同意書。報考類別應當填寫“定向”,填寫錯誤的不能錄取。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二)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條第(一)款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yè)為非法學專業(y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的畢業(yè)生、??茖哟畏▽W類畢業(yè)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等不得報考);
(三)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條第(一)款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的畢業(yè)生、??茖哟畏▽W類畢業(yè)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等可以報考)。
(四)報名參加其他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本條第(一)款的各項要求。
五、報名辦法
我校不接受推免生,只接受統(tǒng)考生。碩士研究生招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忌仨氃谝?guī)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逾期不再補辦理。
(一)網上報名
應屆考生可選擇在2018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9:00-22:00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預報名(通過互聯網登錄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下同)。
正式網報時間為2018年 10 月10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市)報考點,其他考生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市)報考點??忌荒芴顖笠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在報名期間,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考生在報名時應全面、客觀填寫個人信息,如考生在報名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報考、錄取資格??忌獪蚀_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忌鷳敯匆鬁蚀_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F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認和公布;
2.考生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招生單位應當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7. 報考點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報考點接受考生咨詢,辦理報名手續(xù),安排考場,組織考試;
8. 考生應當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9.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三)《準考證》網上下載打印
考生應當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四)注意事項
1.考生只可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
2.網上報名期間,報名系統(tǒng)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校驗??忌毤皶r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或學籍信息);
3.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yè)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忌诰W上報名時須備注“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區(qū)”;
4.在職人員報名時,不必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與工作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導致考生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5.我校重要通知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或微信平臺發(fā)布的同時,將輔以手機短信提示,請務必填寫正確手機號碼并保持手機暢通(考試時間除外)。
六、考試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1. 初試時間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科目為:
12月22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2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3日上午:業(yè)務課一
12月23日下午:業(yè)務課二
2. 初試地點由報名點另行通知;
3. 考試大綱、命題范圍: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yè)務課。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一或俄語或日語,詳見各學科初試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定并由教育部統(tǒng)一命題,其余的業(yè)務課由學校自行命題。
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yè)務課,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一或俄語)、法碩聯考專業(yè)基礎、法碩聯考綜合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國際商務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yè)務課,其中思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科目由批準的經濟類專業(yè)學位招生單位聯合命題,國際商務專業(yè)基礎由學校自行命題。
社會工作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yè)務課,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二)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兩門業(yè)務課(社會工作原理、社會工作實務)由學校自行命題。
新聞與傳播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兩門業(yè)務課,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二或俄語)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兩門業(yè)務課(新聞與傳播專業(yè)綜合能力、新聞與傳播專業(yè)基礎)由學校自行命題。
各專業(yè)具體考試科目詳見本年度招生專業(yè)目錄,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各100分,兩門業(yè)務課滿分各150分。
(二)復試
我校復試辦法和程序將于2019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處網站(http://www4.shupl.edu.cn/html/yjsc )發(fā)布。
1.復試時間:2019年3月底4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復試地點:上海政法學院;
3.復試分數線:學校依據教育部劃定的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和錄取政策,結合本年度招生計劃和考生初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的總分、單科分數要求;
4.復試比例:我校實施差額復試,擬錄取考生和復試考生比例為1:1.2以上;
5.復試內容及比重:復試采取筆試和綜合面試形式,復試總分220分,其中外語筆試60分、綜合面試160分(其中專業(yè)面試140分,外語聽說20分);
6.初試、復試成績權重:擬錄取總成績?yōu)槌跏挤謹蹬c復試分數相加總和,初試分數與復試分數均不折算,按實計入總成績。總成績中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
7.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含高職高專學歷畢業(yè)生、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參加復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在復試前另行通知,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七、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沒有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可以申請調劑。調劑分為校內調劑、校外調劑。校內調劑是指原報我校且滿足校內調劑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其他專業(yè)。校外調劑包括原報外校且滿足我校接收校外調劑條件的考生申請調劑我校和原報我校但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申請調劑外校。申請校內與校外調劑,考生均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fā)出的當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guī)定為準。
八、體檢
考生復試時按規(guī)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
九、研究生教育收費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學年0.8萬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費為每學年1.8萬元,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費為每學年2萬元;國際商務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費為每學年1.5萬元;社會工作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費為每學年1.2萬元;新聞與傳播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費為每學年1.6萬元。
其他教育收費按照上級要求和學校規(guī)定執(zhí)行。
十、錄取
(一)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規(guī)模、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yōu)確定錄取名單;
(二)錄取前,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需單位、學校和考生三方簽署培養(yǎng)合同,入學時其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不轉入學校,如涉爭議應自行處理;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入學時其人事檔案必須轉入學校,戶口可按需要同時遷移。
十一、資助體系
(一)為幫助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yè),學校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等制度(定向培養(yǎng)研究生不適用);并為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輔”崗位,逐年加大崗位津貼資助力度;
(二)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0.6萬/年,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覆蓋面為100%;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根據研究生年度綜合素質測評結果評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助標準為2萬元/人,具體名額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學術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5%、10%和40%,資助標準為:1.2萬/年、0.8萬/年、0.4萬/年;專業(yè)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10%、20%、50%,資助標準為:0.6萬/年、0.4萬/年、0.2萬/年。
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根據其專業(yè)類別按當年入學考試初、復試總成績排序和入學后的綜合表現確定新生學業(yè)獎學金等級。學術型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5%、10%、40%,獎助標準為:0.6萬/年、0.4萬/年、0.2萬/年;專業(yè)型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10%、20%、50%,獎助標準為:0.3萬/年、0.2萬/年、0.1萬/年。
海外交流資助:我校還為研究生提供很多的海外交流和海外深造的機會,并根據不同項目提供相應的資助。
(三)助學貸款
學校制定并完善了各項助學貸款政策,學校研究生處協助銀行為經濟困難研究生辦理校園地貸款和生源地貸款。具體流程可參見學生工作部網站“資助工作”欄目(http://xsc.shupl.edu.cn/shupl_xgbcms/list.php?c=5 )
十二、就業(yè)
定向就業(yè)研究生畢業(yè)后均回原定向單位就業(yè)。
非定向就業(yè)研究生畢業(yè)時與用人單位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yè)去向,學校負責辦理相關就業(yè)派遣手續(xù)。
十三、信息發(fā)布和其他事項
(一)招生信息官方網站
我校發(fā)布各類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關通知的官方網站為“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處”主頁(網址:http://www4.shupl.edu.cn/html/yjsc )。
(二)招生政策調整
如果國家在本招生年度調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臺新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及時予以公布。
(三)有關材料發(fā)放
1.初試成績單、復試通知書及復試結果: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下載打印或查閱;
2.錄取通知書:由我校負責寄發(fā)本人;
3.其他通知都將在網上公布或通知,不寄發(fā)書面通知。
(四)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信及辦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區(qū)外青松公路7989號B1樓302室
郵政編碼:201701
聯系電話:021-39227142、021-39227144
圖文傳真:021-39227143
官方網站: http://www4.shupl.edu.cn/html/yjsc
十四、備注
本簡章中空白或者未盡事宜,需上級部門發(fā)布有關要求后予以確認,我校將通過上述有關方式予以公布。
上海政法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上海政法學院2018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一、學校概況
上海政法學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上海政法學院為獨立設置的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堅持“立足政法、服務上海、面向全國”,依托政法系統(tǒng)的行業(yè)優(yōu)勢,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強”的創(chuàng)新發(fā)展道路,已經形成以法學為主干,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語言文學等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的辦學體系,正為創(chuàng)建“特色鮮明的國內知名政法大學”而努力。
學校現有在校學生10000余名、二級學院12個、碩士學位授予點11個(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與實踐研究、國際政治與國際法治、法律碩士)、本科專業(yè)及方向31個、高職專業(yè)7個。法學學科為上海市高原學科和一流學科。監(jiān)獄學、社會工作是國家級特色專業(yè),法學和工商管理為上海市本科專業(yè)綜合改革試點專業(yè)。學校擁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養(yǎng)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yǎng)基地和卓越新聞傳播人才培養(yǎng)基地。學校已于2015年起分別與浙江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聯合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于2017年起與華東政法大學聯合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員;學校招收外國留學生和港澳臺地區(qū)學生,并積極開拓中外合作培養(yǎng)途徑,已與美國圣路易斯華盛頓大學法學院、英國利茲大學法學院等國外著名高校合作開展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項目。
2013年9月13日,習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組織比什凱克峰會上宣布,中方將在上海政法學院設立“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2014年8月,國家發(fā)改委正式批復“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建設項目。2015年,上海政法學院與同濟大學、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上海社科院等高??蒲性核?ldquo;一帶一路安全問題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并獲批“最高人民法院‘一帶一路’司法研究基地”。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隊伍結構合理,高級職稱教師占教師總數近50%;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教師總數的90%,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占總數的43%。有10名教師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80余名教師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學校聘請了國內法學界、經濟界和實務部門的專家、學者100余人為客座、兼職教授。
學校坐落在風景秀麗的佘山國家旅游度假區(qū),占地面積1000余畝,建筑面積21萬余平方米,被譽為“佘山腳下的花園學府”。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評為“上海花園單位”,蟬聯第11—17屆“上海市文明單位”稱號,2009年被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2015年連續(xù)兩次被評為“全國文明單位”。
二、培養(yǎng)目標
上海政法學院致力于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及具有較強實際問題解決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三、招生專業(yè)、人數
(一)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我校2018年擬招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190名。其中,法學理論10名,憲法學與行政法學25名,刑法學45名,民商法學30名,訴訟法學20名,經濟法學10名,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10名,國際法學20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與實踐研究10名,國際政治與國際法治10名。
(二)專業(yè)型碩士研究生
2018年擬招收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160名。其中,法律碩士(法學)研究生110名,法律碩士(非法學)研究生50名。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設置七個培養(yǎng)方向:(1)政府法務;(2)刑事司法;(3)民商法;(4)知識產權法;(5)經濟法;(6)金融法;(7)國際經濟法。法律碩士考生網上報名時需選報培養(yǎng)方向,參加我校復試可以再次明確。
2018年擬招生人數計劃表
以上(一)、(二)項所列各專業(yè)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不作為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依據,我校將在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規(guī)模后,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調整后的招生計劃將發(fā)布在我校研究生處官網上,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
四、學習類型與學制
(一)學習類型
我校2018年只招收全日制學習的碩士研究生,采取日常上課(即周一至周五)的形式,學校安排住宿。
碩士研究生按照其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兩種類型。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培養(yǎng);非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
考生選擇定向就業(yè)的,在網報時務必在“報考類別”處選擇“定向就業(yè)”;復試時需簽訂我校提供的三方協議,由單位簽字蓋章,本人簽字,三方協議在我校研究生處官網下載,復試時不能提供該協議的,不能取得復試資格。該類考生不能參評學校的獎助學金和資助項目。
(二)學制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制三年,法律碩士(法學)專業(yè)研究生學制二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研究生學制三年。
五、報考條件
(一)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報考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2.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018年9 月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以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A、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滿兩年(2016年9月1日以前畢業(yè))者;B、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
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必須同時具備:A、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5分以上);B、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六門以上所學專業(yè)課程合格成績單(由本科院校教務處蓋章證明);C、不得跨專業(yè)報考。
(4)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全日制考生選擇報考類別為“定向”的,報考我校研究生須在報考前征得所在單位書面同意,復試時向我校提交單位書面同意書。報考類別應當填寫“定向”,填寫錯誤的不能錄取。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簡章第五條第(一)款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yè)為非法學專業(y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的畢業(yè)生、??茖哟畏▽W類畢業(yè)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等不得報考);
(三)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簡章第五條第(一)款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的畢業(yè)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yè)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等可以報考)。
六、報名辦法
我校不接受推免生,只接受統(tǒng)考生。碩士研究生招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逾期不再補辦理。
(一)網上報名
應屆考生可選擇在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預報名(通過互聯網登錄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下同)。
正式網報時間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市)報考點,其他考生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市)報考點??忌荒芴顖笠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在報名期間,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在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于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忌呻S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教育部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考生在報名時應全面、客觀填寫個人信息,如考生在報名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報考、錄取資格。
(二)現場確認
1.時間:2017年11月中旬,具體時間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本地區(qū)報考情況另行確定,請考生隨時關注;
2.地點:在上海市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須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指定報名點——上海師范大學(上海市桂林路100號)進行現場確認,在外地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區(qū))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3.材料:考生在規(guī)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同等學力者提供相關材料)以及網上報名編號到報考點確認報考資格,并辦理交費和現場圖像采集等手續(xù);
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本科生、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xù);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已獲得國外學歷的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
4.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考點照相、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報名無效,報考費不退還;
5.未在網上報名的考生,現場不能補報;
6.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準考證網上下載打印
考生于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登錄網址:http://yz.chsi.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注意事項
1.考生只可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對于同時填報多個招生單位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考試資格;
2.網上報名期間,報名系統(tǒng)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3天內反饋校驗結果??忌毤皶r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或學籍信息);
3.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yè)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忌诰W上報名時須備注“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區(qū)”;
4.在職人員報名時,不必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與工作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導致考生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5.我校重要通知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發(fā)布的同時,將輔以手機短信提示,請務必填寫正確手機號碼并保持手機暢通(考試時間除外)。
七、考試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1. 初試時間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科目為: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3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業(yè)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業(yè)務課二;
2. 初試地點由報名點另行通知;
3. 考試大綱、命題范圍: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yè)務課。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一或俄語或日語)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定并由教育部統(tǒng)一命題,其余的業(yè)務課由學校自行命題。
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即法律碩士)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yè)務課。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一或英語二或俄語或日語)、法碩聯考專業(yè)基礎、法碩聯考綜合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各專業(yè)具體考試科目詳見本年度招生專業(yè)目錄,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各100分,兩門業(yè)務課滿分各150分。
(二)復試
我校復試辦法和程序將于2018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處網站(http://www.shupl.edu.cn/html/yjsc)發(fā)布。
1.復試時間:2018年3月底4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復試地點:上海政法學院;
3.復試分數線:學校依據教育部劃定的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和錄取政策,結合本年度招生計劃和考生初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的總分、單科分數要求;
4.復試比例:我校實施差額復試。擬錄取考生和復試考生比例為1:1.2以上;
5.復試內容及比重:復試采取專業(yè)課筆試和綜合面試形式,總分220分,其中專業(yè)課筆試100分,綜合面試120分(含英語聽說20分);
6.初試、復試成績權重:擬錄取總成績?yōu)槌跏挤謹蹬c復試分數相加總合,初試分數與復試分數均不折算,按實計入總成績。總成績中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
7.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含高職高專學歷畢業(yè)生、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參加復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在復試前另行通知,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八、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復試的考生,可以申請調劑。調劑分為校內調劑、校外調劑。校內調劑是指原報我校且滿足校內調劑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其他專業(yè)。校外調劑包括原報外校且滿足我校接收校外調劑條件的考生申請調劑我校和原報我校但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申請調劑外校。申請校外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fā)出的當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guī)定為準。
九、體檢
考生復試時按規(guī)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
十、培養(yǎng)費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費標準為每學年0.8萬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培養(yǎng)費為每學年1.8萬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培養(yǎng)費為每學年2萬元。
十一、錄取
(一)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規(guī)模、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yōu)確定錄取名單;
(二)錄取前,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需單位、學校和考生三方簽署培養(yǎng)合同,入學時其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不轉入學校;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入學時其人事檔案必須轉入學校,戶口可按需要同時遷移。
十二、獎學金與助學金
(一)學校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等制度;同時,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資助力度,資助研究生完成學業(yè)(定向就業(yè)研究生不適用);
(二)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0.6萬/年;
根據學生學習成績和科研成果評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助標準為2萬/人,具體名額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研究生助學金覆蓋面為100%,實行動態(tài)管理。學術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5%、10%和40%,資助標準為:1.2萬/年、0.8萬/年、0.4萬/年;專業(yè)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10%、20%、50%,資助標準為:0.6萬/年、0.4萬/年、0.2萬/年。學校同時為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設立專業(yè)實習實踐資助金;
學校設立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根據其專業(yè)類別按當年入學考試初、復試總成績排序和入學后的綜合表現確定新生學業(yè)獎學金等級。學術型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5%、10%、40%,獎助標準為:0.6萬/年、0.4萬/年、0.2萬/年;專業(yè)型研究生新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10%、20%、50%,獎助標準為:0.3萬/年、0.2萬/年、0.1萬/年。
另外,我校還提供海外交流獎學金,根據學校確定的評定比例發(fā)放。其中一等獎每人每年人民幣3萬元,二等獎每人每年人民幣2萬元,一等獎每人每年人民幣1萬元。
(三)助學貸款
請查詢校學生工作部網站“資助工作”欄目(http://xsc.shupl.edu.cn/shupl_xgbcms/list.php?c=5 )。
十三、就業(yè)
定向就業(yè)研究生畢業(yè)后均回原定向單位就業(yè)。
非定向就業(yè)研究生畢業(yè)時與用人單位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yè)去向,學校負責辦理相關就業(yè)派遣手續(xù)。
十四、信息發(fā)布和其他事項
(一)招生信息官方網站
我校發(fā)布各類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關通知的官方網站為“上海政法學院研究生處”主頁(網址:http://www.shupl.edu.cn/html/yjsc )。
(二)招生政策調整
如果國家在本招生年度調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臺新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及時予以公布。
(三)有關材料發(fā)放
1.初試成績單、復試通知書及復試結果: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下載打印或查閱;
2.錄取通知書:由我校負責寄發(fā)本人;
3.其他通知都將在網上公布,不寄發(fā)書面通知。
(四)禁辦考研輔導班
學校嚴禁校內各單位和個人舉辦、或與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聯合舉辦任何形式的碩士研究生考研輔導班,嚴禁組織或參與考研輔導書和輔導資料的編寫工作,嚴禁本校在職教師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考研輔導活動。對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
(五)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信及辦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區(qū)外青松公路7989號法學樓B1 302室
郵政編碼:201701
聯系電話:021-39227142(袁老師)
圖文傳真:021-39227143
官方網站: http://www.shupl.edu.cn/html/yjsc
2020上海政法學院考研分數線(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復試基本分數及相關要求
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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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門類(專業(yè))名稱 | A類考生① | B類考生② | 備 注 |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哲學 | 300 | 42 | 63 | 290 | 39 | 59 | ①A類考生:報考地處一區(qū)招生單位的考生。一區(qū)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②B類考生:報考地處二區(qū)招生單位的考生。二區(qū)系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qū))。③工學照顧專業(yè):力學[0801]、冶金工程[0806]、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0818]、礦業(yè)工程[0819]、船舶與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0825]、兵器科學與技術[0826]、核科學與技術[0827]、農業(yè)工程[0828]。④中醫(yī)類照顧專業(yè):中醫(yī)學[1005]、中西醫(yī)結合[1006]。⑤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報考地處二區(qū)招生單位,且畢業(yè)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yè)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
經濟學 | 343 | 48 | 72 | 333 | 45 | 68 | |
法學 | 325 | 46 | 69 | 315 | 43 | 65 | |
教育學(不含體育學) | 331 | 46 | 138 | 321 | 43 | 129 | |
文學 | 355 | 52 | 78 | 345 | 49 | 74 | |
歷史學 | 324 | 44 | 132 | 314 | 41 | 123 | |
理學 | 288 | 40 | 60 | 278 | 37 | 56 | |
工學(不含工學照顧專業(yè)) | 264 | 37 | 56 | 254 | 34 | 51 | |
農學 | 253 | 33 | 50 | 243 | 30 | 45 | |
醫(yī)學(不含中醫(yī)類照顧專業(yè)) | 300 | 42 | 126 | 290 | 39 | 117 | |
軍事學 | 265 | 37 | 56 | 255 | 34 | 51 | |
管理學 | 345 | 49 | 74 | 335 | 46 | 69 | |
藝術學 | 347 | 38 | 57 | 337 | 35 | 53 | |
體育學 | 277 | 35 | 105 | 267 | 32 | 96 | |
工學照顧專業(yè)③ | 254 | 34 | 51 | 244 | 31 | 47 | |
中醫(yī)類照顧專業(yè)④ | 300 | 41 | 123 | 290 | 38 | 114 | |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⑤ | 248 | 30 | 45 | 248 | 30 | 45 | |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48分。 | |||||||
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yè)學位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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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學位名稱 | A類考生① | B類考生② | 備 注 |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金融、應用統(tǒng)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 | 343 | 48 | 72 | 333 | 45 | 68 | ⑥臨床醫(yī)學[1051]、⑦口腔醫(yī)學[1052]、⑧中醫(yī)[1057]專業(yè):根據相關規(guī)定,“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對外公布報考本單位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及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教育部劃定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供招生單位參考,同時作為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yè)的基本成績要求。”⑨同⑤ |
審計 | 175 | 44 | 88 | 165 | 39 | 78 | |
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社會工作、警務 | 325 | 46 | 69 | 315 | 43 | 65 | |
教育、漢語國際教育 | 331 | 46 | 69 | 321 | 43 | 65 | |
應用心理 | 331 | 46 | 138 | 321 | 43 | 129 | |
體育 | 277 | 35 | 105 | 267 | 32 | 96 | |
翻譯、新聞與傳播、出版 | 355 | 52 | 78 | 345 | 49 | 74 | |
文物與博物館 | 324 | 44 | 132 | 314 | 41 | 123 | |
建筑學、城市規(guī)劃、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huán)境、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yī)藥、交通運輸 | 264 | 37 | 56 | 254 | 34 | 51 | |
農業(yè)、獸醫(yī)、風景園林、林業(yè) | 253 | 33 | 50 | 243 | 30 | 45 | |
臨床醫(yī)學⑥、口腔醫(yī)學⑦、公共衛(wèi)生、護理、藥學、中藥學 | 300 | 42 | 126 | 290 | 39 | 117 | |
中醫(yī)⑧ | 300 | 41 | 123 | 290 | 38 | 114 | |
軍事 | 265 | 37 | 56 | 255 | 34 | 51 | |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 | 175 | 44 | 88 | 165 | 39 | 78 | |
藝術 | 347 | 38 | 57 | 337 | 35 | 53 | |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⑨ | 248 | 30 | 45 | 248 | 30 | 45 | |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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