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藥科大學臨床醫(yī)學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發(fā)布時間:2019-07-25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廣東藥科大學臨床醫(yī)學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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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藥科大學臨床醫(yī)學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正文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8]5號)文件精神,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訂本細則。
第一章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堅持將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水平作為復試核心,選拔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三、繼續(xù)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和優(yōu)化,主動適應國家需求,促進學術學位和專業(yè)學位協(xié)調發(fā)展。
四、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五、加強和完善監(jiān)督檢查機制,切實維護考生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組織管理與要求
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臨床醫(yī)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協(xié)調組織復試工作。
臨床醫(yī)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組織本學位授權點的專業(yè)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初審、命題和考試工作,負責審核各專業(yè)面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并做好各種原始材料、數據整理歸檔。
第三章復試
一、招生計劃與復試比例
臨床醫(yī)學招生計劃見廣東藥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頁招生名額分配情況公示。
復試比例:復試比例根據各專業(yè)第一志愿上線合格生源不同復試比例不同,上線人數大于等于招生人數150%左右的專業(yè),按招生人數150%左右復試;不足150%但大于等于招生人數的專業(yè),按實際上線人數復試;上線人數小于招生人數的專業(yè),按所需調劑人數的150%左右差額復試。
二、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第一志愿考生:在達國家一區(qū)分數線的基礎上,采用初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分專業(yè)復試人數確定復試名單。如果復試名單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則均進入復試名單。
調劑考生按照調劑辦法確認調劑考生復試名單。
三、復試工作具體安排
今年復試將分批進行:
第一批: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及上線人數小于招生人數的專業(yè)的調劑考生
時  間:4月9-10日
第二批:調劑考生
時  間:4月16-17日
凡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包括調劑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日期準時到我校參加復試,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不再保留復試資格。復試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考生報到
1. 報到時間:
第一批:4月9日8:30-17:00
第二批:4月16日8:30-17:00
2. 報地點:
廣東藥科大學附屬第一醫(yī)院科教科(5號樓三樓310辦公室)
地址:廣州市農林下路19號
3. 資格審查
(1)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驗證: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yè))、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廣東藥科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政審表(在研究生學院網站招生欄目下載,由所在基層黨委組織部門或人事部門加蓋公章)、本人一寸近照1張。
(2)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驗證: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yè))、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廣東藥科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政審表、本人一寸近照1張。
(3)同等學力的考生還須提供大專畢業(yè)證書、8門以上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以及證明自己學業(yè)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實績的相關證明材料。
(4)現場確認時被報考點或初試考前被招生單位告知學歷、學籍未通過教育部審核的,需提供學籍、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不能提供上述機構認證證明的不允許參加復試。
(二)體檢:依據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要求,凡符合我校復試條件的考生須在復試前自行到我校附屬第一醫(yī)院進行體檢;因路程遠而無法按時在我校附屬第一醫(yī)院進行體檢的外地考生可自行到本人所在地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要求:1.普檢:①內科:血壓、心肺聽診情況、腹部查體情況、神經及精神情況②外科:身高體重、皮膚、淋巴、甲狀腺、脊柱、四肢、關節(jié)情況③五官科:視力、聽力、變色力、嗅覺、眼耳咽喉鼻的查體情況;2.胸部放射X線檢查;3.肝功檢查(谷丙轉氨酶、谷草轉氨酶、谷氨酰轉肽酶);4.尿常規(guī)檢查;5.血常規(guī)檢查;6.體檢結論:注明是否體檢合格),日期在2019年3月20日之后的體檢報告均有效。復試報到時須提交體檢報告。體檢結果有疑問者若復檢后不合格將不予錄取。
對于在體檢時隱瞞病史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錄取資格。
廣東藥科大學附屬第一醫(yī)院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農林下路19號
(三)復試考核方式及安排
復試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同時了解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素質與能力、外語口語及聽力水平(含專業(yè)英語水平)、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綜合素質考核,滿分100分。。復試時間不少于每生30分鐘,分2個環(huán)節(jié):實踐能力測試、面試(含結構化、半結構化面試)。
1.實踐能力測試(滿分為30分)
(1)考試內容:臨床基本診斷思路及操作
(2)考試時間:每人約20分鐘
(3)考試形式:現場操作
(4)考核評分:按評分表得分點進行評分
2. 面試(滿分為70分)
(1)考核內容:
①結構化面試(滿分為50分):專業(yè)能力和英語口試。專業(yè)能力考核滿分30;英語口試(含日常會話、朗讀短文、翻譯和回答問題)滿分20分。
②半結構化面試(滿分為20分):根據結構化面試延伸問答或按現場實際情況問答,滿分20分。
(2)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含外語應用能力面試)約15分鐘。
(3)考核辦法:面試,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面試,具體排序以現場安排為準。
(4)考核評分: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考核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
復試小組復試前應召開會議,研究確定評分標準與細則,復試時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結束后應將面試記錄、實驗技能/實踐能力測試記錄連同《廣東藥科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登記表》經復試小組組長及成員簽字后交各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匯總后報研招辦。
(5)復試實踐能力測試及面試安排
第一批臨床實踐能力測試時間:4月10日上午9:00-11:30
第一批面試時間:4月10日14:30-17:30
第二批臨床實踐能力測試時間:4月17日上午9:00-11:30
第二批面試時間:4月17日14:30-17:30
臨床實踐能力測試和面試的具體地點請注意報到時的現場通知。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難易程度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每門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五)嚴格過程監(jiān)督,復試過程全程進行全景錄音錄像,視頻錄音資料由各學院保存,并上報研究生學院一份。
五、復試成績
1. 復試成績計算取復試小組全體成員對考生評價成績的平均分,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復試成績=業(yè)務素質得分+外語水平得分+實驗技能/實踐能力得分。
2.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折算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 總成績計算: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4.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各科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成績必須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備錄取資格。
5. 綜合素質(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經公示無異議,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提交書面說明材料備查。
6、如碩士點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四章調劑
一、調劑政策與辦法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未通過該系統(tǒng)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我校研招辦將依照初試成績擇優(yōu)復試發(fā)放調劑復試通知??忌缥窗磿r回復參加復試信息,將視為考生放棄復試,不再保留其復試資格。
二、調入條件
(一)申請調劑得考生為符合醫(y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guī)定專業(yè)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yè)生且第一志愿報考“臨床醫(yī)學碩士(1051**)”專業(yè)考生。
1. 臨床醫(yī)學(除臨床檢驗診斷學以外各專業(yè))只接受全日制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學制西醫(yī)臨床醫(yī)學專業(yè)的考生報考;
2. 臨床檢驗診斷學(105108)只接受全日制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學制西醫(yī)臨床醫(yī)學和醫(yī)學檢驗(醫(yī)學學位)專業(yè)的考生報考;
3. 已獲得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臨床醫(yī)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
(二)初試成績達到2019年臨床醫(yī)學(專業(yè)學位類)A類考生分數線。
三、調劑報名時間
接受調劑時間為2019年3月29日9:00至21:00時,如調劑報名結束時報名考生小于該專業(yè)招生人數則順延開放多12小時。若仍未能完成招生計劃,則重新開放調劑系統(tǒng),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第五章錄取辦法
優(yōu)先錄取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專業(yè)不得調劑錄取。第一志愿及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同類考生中,擬錄取名單最后一名有相同總成績,則初試成績分數高者優(yōu)先錄取,如初試成績相同,則初試專業(yè)課總成績分數高者優(yōu)先錄取。
凡有以下情況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 復試成績不合格(即折算為百分制低于60分)的;
2. 加試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
3. 體檢不合格的;
4. 經核實不符合報考規(guī)定條件、考試違紀、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通過弄虛作假或考試作弊取得錄取資格者,一經發(fā)現核實,按規(guī)定取消錄取資格。
第六章復試監(jiān)督和復議
一、信息公開公示。復試錄取辦法及各學位授權點復試實施細則、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將在網上進行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需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二、實行監(jiān)督巡視制度。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研招辦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監(jiān)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需要時還可派出監(jiān)察員到考場進行現場監(jiān)察。
三、實行復議制度。在公示期內,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或面試小組進行復議。
廣東藥科大學紀檢、監(jiān)察處電話:020-39352093
廣東藥科大學研究生學院電話:020-39352060
廣東藥科大學附屬第一醫(yī)院教學部電話:020-61335305
廣東藥科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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