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2018考研調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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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校名稱:中國海洋大學
  • 所在省份:山東
  • 調劑專業(yè): 法律(非法學)、法律(法..
  • 學術類別:全日制
  • 發(fā)布日期:2018-04-17
  • 法政學院

    一、接收調劑生的具體要求

    接收調劑生的具體要求詳見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關于2018年接收碩士調劑考生的通知》

    報考法學學術型各專業(yè)、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考生均可報名申請調劑。

    二、招生計劃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學):20人

    非全日制法律(法學):30人

    三、調劑報名程序與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

    4月10日08:00-4月13日9:00

    2.通知方式

    4月10日08:00-4月13日9:00期間,經(jīng)過招生工作小組審核,我院招生工作人員將在系統(tǒng)內陸續(xù)向確定可以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發(fā)放復試通知。

    4月16日8:00前,請在系統(tǒng)內接到通知的調劑考生在中國研招網(wǎng)上回復復試通知,否則視為放棄。

    注:確認參加復試考生需在報名系統(tǒng)內繳納復試費(4月13日13:30-16日8:00),完成心理測試,具體請見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通知。請考生盡快繳費,否則無法打印《復試考核表》,不能參加復試。

    四.調劑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核

    2018年4月16日8:00—9:30

    法政學院2樓233房間(法碩中心辦公室)

    資格審核材料:

    (1)準考證;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中國海洋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學院審核留存);

    (4)本科成績單;

    (5)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成績單或其他外國語水平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考生如獲校級以上獎勵或有公開發(fā)表論文可提供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7)往屆考生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以報名現(xiàn)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無原件考生一律不準參加復試。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無此證明者不準參加復試;應屆本科畢業(yè)考生則須提交本人學生證(注冊信息完整,特殊學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所在學校的相關證明)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對以上原件有疑問的,須及時與研招辦聯(lián)系;

    (8)高職高專同等學力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及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等除外)須獲得高職高專學歷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yè)到2018年9月1日,下同)并提交具有資質的開課單位教務處出具的與報考專業(yè)相近的4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成績證明,且須通過國家四級考試或國家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6分以上;

    (9)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教育本科生,還須提供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wǎng)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10)“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退出現(xiàn)役證》;

    (11)加分項目考生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五.復試內容及安排

    (一)筆試。主要是專業(yè)課測試

    2018年4月16日10:00—12:00

    地點:法政學院216

    (二)面試。合理分配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保證公平公正。

    2018年4月16日13:30開始

    地點:法政學院407

    (三)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

    (四)綜合素質考核

    人文素養(yǎng)、社會實踐(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團結協(xié)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面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將錄音視頻資料上交研招辦。

    復試成績計算公式:

    復試成績=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復試成績、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采取滿分百分制,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滿分為10分。

    六、擬錄取結果

    (一)錄取總成績的計算

    按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錄取總成績=復試成績

    (二)錄取

    根據(jù)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復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復試期間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規(guī)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復試情況公示方式

    復試結束后,本單位將在第一時間向考生公布復試成績、錄取總成績及排名,并在本單位張貼欄及網(wǎng)站至少公示3天。擬錄取結果由學校研招辦公布。

    七、本方案由法政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詳見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相關通知。

    咨詢電話:0532-66786339,聯(lián)系人:房老師、劉老師

    法政學院

    法律碩士教育中心

    2018年4月9日

    文章來源: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2018考研調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