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學院考研復試歧視
更新時間:03-09 09:38:03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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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微信,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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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帶有浙江科技學院考研復試歧視疑問的人還是挺多的。浙江科技學院考研復試還是比較公正的,對于外校考生,對于來自于較差學校的考生都沒有什么偏見。但同樣的,不管浙江科技學院考研復試歧視是多么公平公正的學校,導師在面試時也會更希望能夠招收到更優(yōu)秀的學生。打個比方,如果兩個考生的總分和表現(xiàn)都比較接近,但一個來自于985,另一個來自于三本,那會錄取誰?相信肯定會選985的考生,好學校的學生大概率會有更好的學術思維和學術基礎。所以,假如你來自于普通的院校,那么請一定要讓自己在成績總分方面領先其他人一截,這樣才能在復試中保證優(yōu)勢,不因本科院校而受到影響。
浙江科技學院研究生考研復試成績計算方式
浙江科技學院研究生考研復試成績計算方式
考生總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50%+業(yè)務課筆試×3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 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四、錄取工作 考生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通過二級學院組織的復試后,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加權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開排名錄取。
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在學校研究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學校通過 “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浙江省級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浙江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形式
浙江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形式
(五)復試內容、形式及具體要求 復試堅持科學選拔、確保生源質量;堅持公平公正、透明公開;堅持全面考核,客觀評價,全程將進行錄音錄像。
各學院根據本實施辦法確定本學院復試具體辦法、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業(yè)務課筆試:根據專業(yè)招生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對考生組織專業(yè)課筆試,在命題過程中,需根據初試和復試的不同考核目標,確定考試內容,以保證初試和復試內容的相互銜接和補充,更全面的考察考生對專業(yè)理論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若組織一次復試未能完成招生計劃,不同批次的復試要求使用不同試題,并注意不同試題之間公正及公平性。
規(guī)范業(yè)務課筆試考試的組織管理,考生憑身份證和復試資格審查單參加考試,每個考場至少安排2名以上監(jiān)考人員,并做好相應的考場記錄。
2.綜合面試:側重點是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專業(yè)知識、綜合素質及科研能力等情況。
(1)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面試過程應有詳細記錄,并由專家復試小組成員當場分別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綜合面試成績。
面試時復試小組秘書須認真填寫《浙江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記錄表》。
(3)同一學科(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語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tǒng)一。
(4)規(guī)范面試組織秩序管理,面試時專家復試小組成員應將手機關機,不得抽煙,不得隨意進出復試場所,注意候場考生的秩序管理及安排。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所有考生必須參加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具體請根據《浙江科技學院關于研究生招生復試中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的實施方案》執(zhí)行。
4.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yè)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中的專業(yè)課筆試科目相同。
由學院負責組織命題、閱卷,試題難易程度應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
加試的方式為筆試,加試課程的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浙江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材料
浙江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材料
復試前,由二級學院組織對復試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考生,不予復試。
資格審查主要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考生必須攜帶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正反面,注明“研招復試資格審查用”)。
2.《浙江科技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門加蓋印章。
3.學歷證明資料
(1)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fā)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 往屆本科畢業(yè)生:本科畢業(yè)證書(其畢業(yè)證書應在2018年10月30日之前頒發(fā))、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因畢業(yè)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提前畢業(yè)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級學生,必須持有現(xiàn)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分證明原件,并注明該生在2019年9月1日前能取得畢業(yè)證書。
(4)同等學力考生必須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yè)學歷兩年或兩年以上,即2017年9月1日前畢業(yè)的同等學力考生方具有復試資格。
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飘厴I(yè)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大學本科結業(yè)生按同等學力身份考生對待,須提供結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非必備材料,二級學院自行確定) 4.對考生的復試資格需認真審查,填寫《浙江科技學院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記錄表》,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對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其復試資格。
考生憑《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及考生本人身份證參加復試各個環(huán)節(jié),各環(huán)節(jié)都須加強對考生身份的確認,以防止冒名頂替等情況發(fā)生,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其復試資格。
浙江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時間
浙江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時間
復試工作
(一)時間安排 全校復試工作從2019年3月22日正式開始,到4月底前完成。
各學院可根據生源等實際情況確定復試日程安排,并報研究生院審核確定。
復試日程安排需明確各環(huán)節(jié)的時間及地點。
浙江科技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2號)等文件要求,為順利做好我校201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堅持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始終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堅持“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原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復試綜合考核,注重對考生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和一貫表現(xiàn)的考查。
充分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作用,嚴明招生紀律,深化信息公開,加強監(jiān)督檢查,確保招生錄取規(guī)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工作組織 學校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學校、學院兩級管理模式。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我校招生復試錄取政策,全面指導、統(tǒng)籌和協(xié)調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具體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負責開展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督查,紀委辦(監(jiān)察處)具體負責督查工作的組織與實施,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各二級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學科(專業(yè))專家復試小組、資格審查小組,各工作小組實行組長責任制。
二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組成和工作職責為:
1.二級學院院長任組長,紀檢委員全程監(jiān)督,其他成員須有副高以上職稱;
2.負責指導、統(tǒng)籌、協(xié)調、監(jiān)督、管理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
3.制定本學院復試與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負責組織本學院的專業(yè)知識筆試試題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負責組織成立本學院的各學科(專業(yè))專家復試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對其進行必要的培訓,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5.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6.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必要解釋和有關學生申訴問題的處理;
7.負責有關調劑事宜。
1.二級學院院長任組長,紀檢委員全程監(jiān)督,其他成員須有副高以上職稱;
2.負責指導、統(tǒng)籌、協(xié)調、監(jiān)督、管理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
3.制定本學院復試與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負責組織本學院的專業(yè)知識筆試試題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負責組織成立本學院的各學科(專業(yè))專家復試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對其進行必要的培訓,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5.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6.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必要解釋和有關學生申訴問題的處理;
7.負責有關調劑事宜。
學科(專業(yè))專家復試小組的組成和工作職責為:
1.學科(專業(yè))專家復試小組須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高級職稱人員組成,小組成員須在5人(含)以上,碩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其中1人必須具備較高外語口語水平及聽力測試能力,組長由學科帶頭人擔任(當學科帶頭人不在校期間,可由學科帶頭人指派的學術骨干擔任),并實行組長責任制。
1.學科(專業(yè))專家復試小組須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高級職稱人員組成,小組成員須在5人(含)以上,碩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其中1人必須具備較高外語口語水平及聽力測試能力,組長由學科帶頭人擔任(當學科帶頭人不在校期間,可由學科帶頭人指派的學術骨干擔任),并實行組長責任制。
凡屬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加該考生報考學科的復試錄取工作;
2.嚴守復試錄取工作紀律,復試工作前不得公布復試小組成員名單;
3.專家復試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本學科的復試工作,須查驗復試考生是否通過資格審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2.嚴守復試錄取工作紀律,復試工作前不得公布復試小組成員名單;
3.專家復試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本學科的復試工作,須查驗復試考生是否通過資格審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復試過程中,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公正評分;
4.復試小組另設秘書一名,負責復試情況記錄和安排相關事宜,負責收回參加復試考生的個人材料檔案,并在復試結束后統(tǒng)一送交資格審查小組。
4.復試小組另設秘書一名,負責復試情況記錄和安排相關事宜,負責收回參加復試考生的個人材料檔案,并在復試結束后統(tǒng)一送交資格審查小組。
資格審查小組的組成和工作職責為:
1.由學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擔任組長。
1.由學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擔任組長。
組員需要原則性強,工作負責。
組員不得少于2人;
2.根據我校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對不同類別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并在我??忌Y格審查單上做好相應記錄。
2.根據我校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對不同類別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并在我??忌Y格審查單上做好相應記錄。
資格審查人須在審查通過的考生資格審查單相應位置簽名;
3.通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持資格審查單到相應的復試小組參加復試。
3.通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持資格審查單到相應的復試小組參加復試。
同時當場告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不發(fā)資格審查單;
4.負責在復試后將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個人材料收回。
4.負責在復試后將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個人材料收回。
三、復試工作
(一)時間安排 全校復試工作從2019年3月22日正式開始,到4月底前完成。
(一)時間安排 全校復試工作從2019年3月22日正式開始,到4月底前完成。
各學院可根據生源等實際情況確定復試日程安排,并報研究生院審核確定。
復試日程安排需明確各環(huán)節(jié)的時間及地點。
(二)確定復試人選 學校復試分數線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的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zhí)行,復試考生名單按一志愿優(yōu)先原則確定。
各專業(yè)可根據專業(yè)特點提出進入復試的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規(guī)定。
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可適當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各專業(yè),應積極組織好生源調劑工作,及時向考生公布缺額情況,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的調劑要求擇優(yōu)遴選調劑考生。
復試名單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學校審批后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公布,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和初試各科成績等。
1. 調劑基本條件 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A區(qū)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2019年我校自劃線為A區(qū)國家線降60分,單科各降15分。
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2. 調劑程序 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我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二級學院(學位點)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我校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
各二級學院根據各專業(yè)招生計劃,確定具體缺額情況,報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發(fā)布調劑專業(yè)相關信息。
考生登錄網上調劑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申請。
二級學院通過網上調劑系統(tǒng),篩選并確定擬復試考生名單,并及時向考生發(fā)復試通知,同時各二級學院須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辦法及復試相關安排等信息。
考生網上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后進入復試環(huán)節(jié)。
對各二級學院發(fā)送復試通知的考生名單,由二級學院在其學院網站進行公示,二級學院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組織進行復試。
(三)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由二級學院組織對復試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考生,不予復試。
資格審查主要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考生必須攜帶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正反面,注明“研招復試資格審查用”)。
2.《浙江科技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門加蓋印章。
3.學歷證明資料
(1)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fā)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1)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fā)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 往屆本科畢業(yè)生:本科畢業(yè)證書(其畢業(yè)證書應在2018年10月30日之前頒發(fā))、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因畢業(yè)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提前畢業(yè)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級學生,必須持有現(xiàn)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分證明原件,并注明該生在2019年9月1日前能取得畢業(yè)證書。
(3)提前畢業(yè)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級學生,必須持有現(xiàn)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分證明原件,并注明該生在2019年9月1日前能取得畢業(yè)證書。
(4)同等學力考生必須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yè)學歷兩年或兩年以上,即2017年9月1日前畢業(yè)的同等學力考生方具有復試資格。
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飘厴I(yè)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大學本科結業(yè)生按同等學力身份考生對待,須提供結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非必備材料,二級學院自行確定) 4.對考生的復試資格需認真審查,填寫《浙江科技學院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記錄表》,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對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其復試資格。
(5)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非必備材料,二級學院自行確定) 4.對考生的復試資格需認真審查,填寫《浙江科技學院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記錄表》,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對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其復試資格。
考生憑《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及考生本人身份證參加復試各個環(huán)節(jié),各環(huán)節(jié)都須加強對考生身份的確認,以防止冒名頂替等情況發(fā)生,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其復試資格。
(四)復試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我校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五)復試內容、形式及具體要求 復試堅持科學選拔、確保生源質量;堅持公平公正、透明公開;堅持全面考核,客觀評價,全程將進行錄音錄像。
(五)復試內容、形式及具體要求 復試堅持科學選拔、確保生源質量;堅持公平公正、透明公開;堅持全面考核,客觀評價,全程將進行錄音錄像。
各學院根據本實施辦法確定本學院復試具體辦法、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業(yè)務課筆試:根據專業(yè)招生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對考生組織專業(yè)課筆試,在命題過程中,需根據初試和復試的不同考核目標,確定考試內容,以保證初試和復試內容的相互銜接和補充,更全面的考察考生對專業(yè)理論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1.業(yè)務課筆試:根據專業(yè)招生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對考生組織專業(yè)課筆試,在命題過程中,需根據初試和復試的不同考核目標,確定考試內容,以保證初試和復試內容的相互銜接和補充,更全面的考察考生對專業(yè)理論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若組織一次復試未能完成招生計劃,不同批次的復試要求使用不同試題,并注意不同試題之間公正及公平性。
規(guī)范業(yè)務課筆試考試的組織管理,考生憑身份證和復試資格審查單參加考試,每個考場至少安排2名以上監(jiān)考人員,并做好相應的考場記錄。
2.綜合面試:側重點是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專業(yè)知識、綜合素質及科研能力等情況。
(1)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面試過程應有詳細記錄,并由專家復試小組成員當場分別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綜合面試成績。
(2)面試過程應有詳細記錄,并由專家復試小組成員當場分別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綜合面試成績。
面試時復試小組秘書須認真填寫《浙江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記錄表》。
(3)同一學科(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語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tǒng)一。
(4)規(guī)范面試組織秩序管理,面試時專家復試小組成員應將手機關機,不得抽煙,不得隨意進出復試場所,注意候場考生的秩序管理及安排。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所有考生必須參加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具體請根據《浙江科技學院關于研究生招生復試中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的實施方案》執(zhí)行。
4.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yè)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中的專業(yè)課筆試科目相同。
由學院負責組織命題、閱卷,試題難易程度應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
加試的方式為筆試,加試課程的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體檢:所有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必須在復試期間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統(tǒng)一安排體檢。
6.思想政治素質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心理健康等。
請見:http://yzw.zust.edu.cn/download_show.aspx?id=173。
請各二級學院在復試結束后,將復試視頻光盤、復試記錄表、復試成績匯總表、復試信息數據庫、參加復試教師信息數據庫等資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研究生院。
(六)考生總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50%+業(yè)務課筆試×3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 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四、錄取工作 考生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通過二級學院組織的復試后,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加權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開排名錄取。
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在學校研究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學校通過 “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浙江省級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五、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工作 學校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fā)〔2013〕73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要求,嚴格按照規(guī)定,將招生計劃 、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進行準確、規(guī)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
六、監(jiān)督工作
1.實行責任分工制度。
1.實行責任分工制度。
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檢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
學校督查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
根據工作安排,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xiàn)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監(jiān)察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察。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學校及時對外公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
4.校設立舉辦電話和郵箱,確保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
監(jiān)督電話:0571-85070100,郵箱:yjsy@z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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