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653《法學基礎》考試大綱

發(fā)布時間:2021-08-30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2022年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653《法學基礎》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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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653《法學基礎》考試大綱 正文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法學基礎》考試大綱
(包括法理學、憲法學,各占 75 分)
一、試卷結構
概念題:30 分簡答題:80 分論述題:40 分
二、其他
法理學
一、法的基本原理考試內容
法理學的對象;法理學的性質;法理學在法學體系中的地位;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的法理學思想;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的思想淵源、形成過程、立場、觀點、方法和歷史意義;毛澤東思想中的法理學觀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的法理學;漢語與西文中的“法”、“法律”及其相關概念;資產階級法學家關于法的本質的論述;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法的本質的論述;法的初級本質和深層次本質;法的基本特征;法的要素的特征;   法律概念;法律規(guī)則;法律原則;法的產生、發(fā)展與歷史類型;唯心史觀與唯物史觀的法的起源理論;法產生的歷史必然性;法產生的一般過程和基本規(guī)律;法的歷史類型的概念;各種歷史類型法律制度的經濟基礎、階級本質和基本特征;馬克思主義的價值和法律價值概念;   法律價值的基本特征;社會主義法律價值體系;法與秩序;法與自由;法與平等;法與人權;   法與正義。
考試要求
1.識記法理學的研究對象;
2.理解掌握法理學的性質及其在法學體系中的地位;
3.理解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的形成過程及其意義;
4.掌握馬克思主義法學與歷史唯物主義法學的區(qū)別;
5.掌握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法學理論的立場、觀點和方法;
6.理解馬克思主義法理學中國化的歷史進程及其啟示;
7.理解中西方語言中的“法”、“法律”及其相關概念;
8.掌握馬克思主義的法的定義及其特點;
9.掌握法的階級性與社會生活條件制約性的內容及相互之間的關系;
10.識記法的四個基本特征;
11.掌握法的要素的構成、特征及其功能;
12.理解掌握法律原則和法律規(guī)則的區(qū)別;
13.理解并區(qū)分唯心史觀和唯物史觀下法的起源理論;
14.理解原始社會的行為規(guī)則;
15.掌握法產生的歷史必然性、一般過程和基本規(guī)律;
16.識記各種歷史類型法律制度的經濟基礎、階級本質和基本特征;
17.掌握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特點;
18.掌握馬克思主義法的起源理論的基本內容;
19.識記馬克思主義的價值和法律價值概念;
20.掌握法律價值的基本特征;
21.掌握社會主義法律價值體系的含義和特征;
22.理解掌握秩序的概念和法的秩序價值;
23.理解掌握自由的概念和法的自由價值;
24.理解掌握平等的概念和法的平等價值;
25.理解掌握人權的概念和法的人權價值;
26.理解掌握正義的概念和法的正義價值。
二、法的基本范疇考試內容
法的淵源的定義和歷史發(fā)展;法的淵源的種類;法的一般分類和特殊分類;法的效力的含義、范圍、沖突及其解決方式;法律關系的概念和分類;法律關系的主體和客體;法律關系的內容;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法律事實;法律行為的概念;   法律行為的結構;法律責任的概念;法律責任的認定與歸結;法律責任的承擔;法律技術方法的概念;法律解釋;法律推理;法律論證。
考試要求
1.識記法的淵源的定義和種類;
2.理解、掌握和運用法的淵源的種類;
3.掌握法的各種分類;
4.理解法的分類對法律體系的作用;
5.掌握法的效力的含義和范圍;
6.理解法的效力沖突產生的淵源和表現(xiàn)形式;
7.掌握解決法律沖突的一般原則;
8.掌握法律關系的概念和分類;
9.理解掌握法律關系主體的概念、資格和種類;
10.理解掌握法律關系客體的概念和種類;
11.掌握法律關系內容的概念和權利義務的概念;
12.理解不同法律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13.掌握法律關系形成、變更和消滅的含義;
14.掌握法律事實的分類;
15.掌握法律行為的含義與意義;
16.識記法律行為的特征;
17.理解運用法律行為的分類;
18.識記法律行為的結構要件;
19.理解法律行為的屬性;
20.掌握法律行為的內在方面和外在方面;
21.識記法律責任的含義和構成要件;
22.理解運用法律責任的種類;
23.識記法律責任認定與歸結的概念;

24.掌握法律責任認定與歸結的原則;
25.理解運用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和實現(xiàn)形式;
26.掌握法律責任的減免與免除情形;
27.識記法律技術方法的概念和特征;
28.掌握運用法律技術方法的分類;
29.理解法律解釋的分類和原則;
30.掌握法律解釋的方法;
31.識記法律推理的種類;
32.掌握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則和方法;
33.理解法律論證的形式;
34.掌握法律論證的正當性標準。
三、法治中國的原理考試內容
中國傳統(tǒng)法學思想的形成和發(fā)展;近代法理學的探索與變革;中國社會主義法產生的前提、基礎和條件;中國社會主義法的本質與作用;中國社會主義法的發(fā)展歷程和歷史經驗;   法與民主政治的一般關系;中國的民主政治制度是符合國情的選擇;中國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社會主義法與經濟;中國社會主義法與文化;中國社會主義法與和諧社會;依法治國的概念;我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形成與發(fā)展;全面依法治國方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法治體系;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考試要求
1.理解中國古代法觀念的產生;
2.識記夏商西周的法學思想;
3.識記春秋戰(zhàn)國的法學思想;
4.識記秦至清的法學思想;
5.理解西方法律理念的引入和權利概念的出現(xiàn)、發(fā)展;
6.掌握傳統(tǒng)法學思想的局限性和積極意義;
7.理解掌握中國社會主義法產生的前提、基礎和重要條件;
8.掌握中國社會主義法的本質與作用;
9.識記中國社會主義法的發(fā)展階段;
10.掌握中國社會主義法產生的歷史經驗;
11.理解掌握民主與民主政治的關系;
12.理解掌握民主與法治的關系;
13.理解中國人民選擇民主政治制度的艱難探索;
14.理解掌握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fā)展的根本保證;
15.理解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
16.識記和掌握中國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
17.掌握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內涵和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途徑;
18.掌握社會主義法對我國經濟的作用;
19.理解掌握社會主義法與道德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
20.理解社會主義法與宗教的關系;
21.掌握法律意識與法律文化的關系;
22.理解掌握社會主義法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功能與作用;
23.掌握依法治國的概念;
24.理解掌握法治與人治、法治與法制、法治與德治的關系;
25.理解我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形成的歷史過程;
26.識記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國方略的內涵和意義;
27.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和原則;
28.理解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內涵;
29.掌握“法治中國”的概念;
30.理解掌握法治中國建設的總體要求。
四、中國社會主義法的運行考試內容
中國社會主義立法的指導原則;中國的立法體制;中國的立法程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法律體系;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系;法律實施的意義;法律執(zhí)行的概念、原則和內容;法律   適用的概念、原則和內容;法律遵守的概念、意義、范圍和條件;法律實施監(jiān)督的原理、原   則、性質、功能和體制。
考試要求
1.理解掌握中國社會主義立法的指導原則;
2.掌握中國的立法體制的特點和立法權限的劃分;
3.掌握中國的立法程序的意義和階段劃分;
4.識記法律體系的概念和特征;
5.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
6.識記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
7.理解掌握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系;
8.理解經濟全球化對我國法律體系的影響;
9.識記法律實施的意義;
10.掌握法律執(zhí)行的概念和基本原則;
11.掌握行政執(zhí)法與行政責任的含義與特點;
12.理解掌握法律適用的含義、特點與基本原則;
13.掌握司法權的性質和司法責任的認定原則;
14.識記和理解法律遵守的概念和意義;
15.掌握法律遵守的范圍和條件;
16.理解掌握法律實施監(jiān)督的原理和原則;
17.掌握法律實施監(jiān)督的性質和功能;
18.識記我國憲法和法律實施監(jiān)督的體制; 法理學參考書:
(1)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法理學》編寫組:《法理學》,高等教育出  版社、人民出版社 2010 年版。
(2)張文顯主編,《法理學》(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8 年版。
憲法學
一、憲法基本理論考試內容
憲法學的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憲法學的歷史發(fā)展;憲法學的分類和特征;學習憲法學   的意義和基本要求;憲法的概念;憲法的本質;憲法的分類和淵源;憲法的制定、解釋與修   改;憲法的效力和作用;憲法的歷史發(fā)展;憲法指導思想;憲法基本原則;堅持中國共產黨   的領導原則;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權力監(jiān)督與   制約原則;法治原則。
考試要求
1.掌握憲法學的概念、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
2.了解憲法學的歷史發(fā)展、分類和特征。
3.掌握憲法的概念、憲法的本質。
4.了解憲法的分類和淵源。
5.理解憲法的制定權、制定機關及制定程序。
6.理解憲法的效力和作用。
7.熟悉中國憲法的發(fā)展歷程,掌握現(xiàn)行憲法歷次修改背景及內容。
8.熟悉我國憲法關于指導思想的具體表述,掌握憲法的指導思想的理論內涵。
9.掌握憲法基本原則的概念,憲法基本原則的作用,理解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的內容。
二、憲法基本制度考試內容
國家性質;國家形式;國家標志;國家基本制度中的經濟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和社會制度;公民基本權利的一般原理;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的基本義務;國家機構的一般原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監(jiān)察委員會;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特別行政區(qū)政權機關。
考試要求
1.掌握國家性質的概念,理解憲法與國家性質的關系以及我國的國家性質。
2.理解政權組織形式的概念及分類,掌握政權組織形式與國家性質的關系。
3.掌握我國政權組織形式及其特點。
4.掌握國家結構形式的概念、分類,以及我國的國家結構形式。
5.掌握行政區(qū)劃的概念、行政區(qū)劃的原則以及行政區(qū)劃的變更程序。
6.掌握國家標志的概念;了解我國的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7.掌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概念與性質、特點。
8.掌握經濟制度的概念、經濟制度與憲法的關系,理解社會主義公有制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基礎,理解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   主要內容。
9.掌握政治制度的概念、政治制度與憲法的關系,理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基本內容,了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發(fā)展,掌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實質與優(yōu)   越性。
10.掌握選舉制度的概念、我國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了解選舉的組織和程序。
11.掌握政黨和政黨制度的概念、政黨制度的主要類型,了解我國政黨制度的形成發(fā)展、  顯著特征和重要作用,理解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的顯著特征和重要作用, 理解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的政治職能;理解選舉民主與協(xié)商民主。
12.掌握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的概念,理解實行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的必然性,掌握民族自  治地方的建立原則與類型,理解實行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的意義。
13.掌握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的概念和特點、內容,理解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的實踐及發(fā)展。
14.掌握文化制度的概念和特征、文化制度與憲法的關系,掌握我國憲法關于文化制度  的規(guī)定,理解我國文化制度的發(fā)展與完善。
15.掌握社會制度的概念、社會制度與憲法的關系,掌握我國憲法關于社會制度的規(guī)定,  理解我國社會制度的發(fā)展與完善。
16.掌握權利的概念、分類;人權的概念;基本權利的概念、性質及類型;基本權利的  主體;基本權利的效力;基本權利的保障與限制;我國基本權利的分類;掌握平等權、政治
權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會經濟權利、文化教育權利、監(jiān)督權與請求權等權利的   概念及其內容;掌握我國公民基本義務的概念及其內容。
17.掌握國家機構的概念及特征,理解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了解我國國家機構的建立與發(fā)展,掌握我國國家機構體系和組織活動原則。
18.掌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和地位、組成、任期和職權、會議制度和工作程序,  了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和調查委員會,掌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享有的權利和應當履行的義務。
19.掌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性質和地位、組成、任期和機構設置、職權、  會議制度和工作程序。
20.了解國家主席的建立和發(fā)展、產生和任期,掌握國家主席的職權。
21.掌握國務院的性質和地位、組成、領導體制和會議制度以及職權,了解國務院機構  設置。
22.了解我國的軍事制度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設立,掌握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性質和地  位、組成、任期和領導體制以及職權。
23.掌握地方國家機構的憲法地位,了解同級地方國家機構之間的相互關系,了解地方國家機構與中央國家機構之間的關系。
25.掌握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和地位、組成和任期、職權,掌握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性質和地位、組成和任期、職權,掌握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性質   和地位、組成、領導體制以及職權,了解地方政府機構設置。
26.掌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的概念、性質和地位、組成以及自治權。
27.掌握監(jiān)察委員會的性質和地位、產生、組成、組織、職權以及監(jiān)察范圍、監(jiān)察權限  和監(jiān)察程序,理解監(jiān)察機關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zhí)法部門的相互關系。
28.掌握人民法院的性質和地位、產生和組織、職權以及審判工作原則,掌握人民檢察  院的性質和地位、產生和組織、職權以及檢察工作原則,理解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與公安機關的相互關系。
29.掌握特別行政區(qū)的概念、特別行政區(qū)制度的概念及其基本內容;掌握特別行政區(qū)政權機關的地位和特點,掌握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的主要職權,掌握特別行政區(qū)政府的職權,   掌握特別行政區(qū)立法機關的職權,掌握特別行政區(qū)司法機關的設置。
三、憲法實施的監(jiān)督
考試內容
憲法實施;憲法實施主體;憲法實施的功能;憲法監(jiān)督的含義;違憲;違法;憲法監(jiān)督制度的歷史發(fā)展;憲法監(jiān)督制度的類型;我國憲法的監(jiān)督制度。
考試要求
1.掌握憲法實施的概念與憲法實施主體,理解憲法實施的功能。
2.掌握憲法監(jiān)督的概念,理解違憲與違法的區(qū)別。
3.理解憲法監(jiān)督的意義。
4.掌握憲法監(jiān)督制度的歷史發(fā)展。
5.掌握世界憲法監(jiān)督類型。
6.掌握我國憲法監(jiān)督制度的形成及基本內容。
7.掌握違反憲法的責任。
8.掌握我國憲法監(jiān)督制度的特點。
9.理解堅持我國的憲法監(jiān)督制度的重要作用。
10.理解完善我國的憲法監(jiān)督制度的要求。憲法學參考書:
(1)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憲法學》編寫組主編,《憲法學》,高等教  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2011 年版。
(2)周葉中主編,《憲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6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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